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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钢管切割及坡口加工


8.2.1  钢管的切割宜采用机械法切割,切口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切口表面应平整,不得有裂纹、重皮、凹凸、熔渣、毛刺、氧化铁等;

    2  管口端面倾斜度不应大于钢管外径的1.0%,且不得大于3mm。

8.2.2  管壁厚度大于或等于3.0mm时,应按焊接工艺规程的规定加工坡口。

条文说明

8.2.2  当管壁厚度大于或等于3mm时,焊接时无法保证有足够的熔透深度,应当加工坡口,便于焊接时控制未焊透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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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田集输管道施工规范 GB5081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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