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9.4 焊缝返修


9.4.1  焊缝返修应由合格焊工按相应的焊接返修工艺规程进行。

9.4.2  焊缝返修前应彻底清除焊缝缺陷。

9.4.3  要求焊后热处理的焊缝,返修必须在热处理之前进行。

9.4.4  根部焊缝同一部位应只返修一次,其他焊缝同一部位返修不得超过两次。如返修不合格,应将不合格焊缝割除,重新组对、焊接。

9.4.5  焊缝返修应做好记录,焊缝返修记录应至少包括缺陷性质、返修工艺、返修次数、返修时间等内容。

条文说明

9.4.1  本条参照现行行业标准《油气田集输管道施工技术规范》SY/T 0422-2010第9.4.2条相关内容制订。

9.4.4  本条参照现行行业标准《油气田集输管道施工技术规范》SY/T 0422-2010第9.4.1条相关内容制订。

9.4.5  本条参照现行行业标准《油气田集输管道施工技术规范》SY/T 0422-2010第9.4.6条相关内容制订。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油气田集输管道施工规范 GB50819-2013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