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15.1 一般规定


15.1.1 海上升压站同一时间内的火灾次数可按1次确定。

15.1.2 消防设施、设备、管道及附件应根据环境条件选用耐腐蚀产品。

15.1.3 海上升压站消防设计应根据环境条件、建筑物性质和使用要求,采取抗风、防结露或防冻等措施。

15.1.4 陆上变电站、集控中心消防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风力发电场设计规范》GB 51096的有关规定。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目录导航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
海上风力发电场设计标准 GB/T 51308-2019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手机APP下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