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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逃生、救生设施


15.4.1 海上升压站逃生通道应配置救生筏、救生衣和救生圈等逃生、救生装备。逃生、救生设施不宜放置在变压器室、柴油发电机房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房间或设备附近。

15.4.2 当海上升压站采用气胀式救生筏时,气胀式救生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气胀式救生筏应按不少于12人配备。每只气胀式救生筏的额定乘员应为6人~25人;

    2 气胀式救生筏应固定在刚性固定式筏架上,应急时应能及时、迅速地将救生筏抛落到水面;

    3 气胀式救生筏的充气拉索长度应为从其最高存放位置至最低天文潮位水面之间直线距离的1.5倍,且不应小于30m;

    4 根据救生筏的存放位置,在接近水面的甲板边缘应设置绳梯或其他等效的登乘装置。

15.4.3 海上升压站救生圈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至少2个救生圈应配备带自亮浮灯,至少4个救生圈应配备带自亮浮灯和带自发烟雾信号;

    2 每个带自亮浮灯和带自发烟雾信号的救生圈应配备可浮救生索,可浮救生索的长度应为从救生圈的存放位置至最低天文潮位水面之间直线距离的1.5倍,且不小于30m;

    3 救生圈应存放在人员易于到达的支架上,应方便取用。

15.4.4 海上升压站救生衣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救生衣配备数量应按不少于12人配备,数量不少于14件,其中露天甲板工作区内配备数量不少于总数的10%;

    2 寒冷海域应配备保温救生服。

15.4.5 海上升压站遇险信号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遇险信号配置不应少于12个红光降落伞信号;

    2 遇险信号配置不应少于2支橙色烟雾信号;

    3 遇险信号应存放在易于到达的地方,附近不应有热源。

15.4.6 海上升压站应在临时休息室配置医疗急救箱,箱内需配备医用剪刀、止血钳、止血带、绷带、碘伏消毒贴、酒精消毒贴和外伤用药等。

15.4.7 在采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组的蓄电池室应设置带瓶装水补给的独立洗眼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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