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5.9 磁共振检查室用房
5.9.1 磁共振检查室位置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宜自成一区或与放射科组成一区,宜与门诊部、急诊部、住院部邻近,并应设置在底层;
2 应避开电磁波和移动磁场的干扰。
5.9.2 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设扫描、控制、附属机房(计算机、配电、空调机)等用房;
2 可设诊室、办公和患者更衣等用房。
5.9.3 扫描室应设电磁屏蔽、氦气排放和冷却水供应设施。机电管道不应穿越扫描室。
5.9.4 扫描室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20m,控制室门的净宽宜为0.90m,并应满足设备通过。磁共振扫描室的观察窗净宽不应小于1.20m,净高不应小于0.80m。
5.9.5 磁共振诊断室的墙身、楼地面、门窗、洞口、嵌入体等所采用的材料、构造均应按设备要求和屏蔽专门规定采取屏蔽措施。机房选址后,确定屏蔽措施前,应测定自然场强。
1 宜自成一区或与放射科组成一区,宜与门诊部、急诊部、住院部邻近,并应设置在底层;
2 应避开电磁波和移动磁场的干扰。
5.9.2 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设扫描、控制、附属机房(计算机、配电、空调机)等用房;
2 可设诊室、办公和患者更衣等用房。
5.9.3 扫描室应设电磁屏蔽、氦气排放和冷却水供应设施。机电管道不应穿越扫描室。
5.9.4 扫描室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20m,控制室门的净宽宜为0.90m,并应满足设备通过。磁共振扫描室的观察窗净宽不应小于1.20m,净高不应小于0.80m。
5.9.5 磁共振诊断室的墙身、楼地面、门窗、洞口、嵌入体等所采用的材料、构造均应按设备要求和屏蔽专门规定采取屏蔽措施。机房选址后,确定屏蔽措施前,应测定自然场强。
条文说明
5.9.1 磁共振诊断设备机房应尽可能避免与电梯、自动扶梯、发电机、电机、直线加速器及汽车频繁经过的车道相邻,并且尽可能与大量人流聚集处间隔一段距离,避免其磁场干扰心脏起搏器的工作,危及患者生命。
为达到磁共振基准磁场的要求,对建筑物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用量应有一定的限制,具体按设备安装要求确定,否则会影响磁场的均匀性,降低图像质量。磁共振设备单件自重很大,超导型主磁及氦容器需要整体运输、主磁体约7t~13t,运输安装的最小孔道尺寸为2.80m高,2.50m宽,因此要充分考虑磁体的运送通道以及磁体基础。
5.9.5 为降低外界射频干扰,磁共振检查室必须采取射频屏蔽措施。按照设备说明书采用相应的屏蔽技术。
此外,进入屏蔽室的管线应采用非铁磁材料,排水管用非金属材料,电源经滤波器接入。
为达到磁共振基准磁场的要求,对建筑物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用量应有一定的限制,具体按设备安装要求确定,否则会影响磁场的均匀性,降低图像质量。磁共振设备单件自重很大,超导型主磁及氦容器需要整体运输、主磁体约7t~13t,运输安装的最小孔道尺寸为2.80m高,2.50m宽,因此要充分考虑磁体的运送通道以及磁体基础。
5.9.5 为降低外界射频干扰,磁共振检查室必须采取射频屏蔽措施。按照设备说明书采用相应的屏蔽技术。
此外,进入屏蔽室的管线应采用非铁磁材料,排水管用非金属材料,电源经滤波器接入。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说明 返回
顶部
- 上一节:5.8 放射科用房
- 下一节:5.10 放射治疗科用房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医疗工艺设计
- 3.1 一般规定
- 3.2 医疗工艺设计参数
- 4 选址与总平面
- 4.1 选址
- 4.2 总平面
- 5 建筑设计
- 5.1 一般规定
- 5.2 门诊部用房
- 5.3 急诊部用房
- 5.4 感染疾病门诊用房
- 5.5 住院部用房
- 5.6 生殖医学中心用房
- 5.7 手术部用房
- 5.8 放射科用房
- 5.9 磁共振检查室用房
- 5.10 放射治疗科用房
- 5.11 核医学科用房
- 5.12 介入治疗用房
- 5.13 检验科用房
- 5.14 病理科用房
- 5.15 功能检查科用房
- 5.16 内窥镜科用房
- 5.17 理疗科用房
- 5.18 输血科(血库)用房
- 5.19 药剂科用房
- 5.20 中心(消毒)供应室用房
- 5.21 营养厨房
- 5.22 洗衣房
- 5.23 太平间
- 5.24 防火与疏散
- 6 给水排水、消防和污水处理
- 6.1 一般规定
- 6.2 给水
- 6.3 排水
- 6.4 热水
- 6.5 饮用水
- 6.6 制剂和医疗用水
- 6.7 消防
- 6.8 污水处理
- 6.9 管材
- 7 采暖、通风及空调系统
- 7.1 一般规定
- 7.2 洁净用房的通用要求
- 7.3 门诊部
- 7.4 急诊部
- 7.5 住院部
- 7.6 手术部
- 7.7 医技科室
- 7.8 中心(消毒)供应室
- 8 电气
- 8.1 一般规定
- 8.2 电源
- 8.3 安全保护
- 8.4 电气设备的选择与安装
- 8.5 安全电源系统
- 8.6 照明设计
- 8.7 防雷、接地与电磁兼容
- 9 智能化系统
- 9.1 一般规定
- 9.2 信息设施系统
- 9.3 信息化应用系统
- 9.4 公共安全系统
- 9.5 智能化集成系统
- 9.6 机房工程
- 10 医用气体系统
- 10.1 一般规定
- 10.2 气源设备
- 10.3 气体配管
- 10.4 医用气体终端
- 11 蒸气系统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