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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电气设备的选择与安装
8.4.1 医用IT系统隔离变压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医用IT系统宜采用单相变压器,其额定容量不应低于0.5kVA,且不宜超过8kVA;
2 隔离变压器应靠近使用场所,并应采取防护措施;
3 隔离变压器二次侧的额定电压不应超过250V;
4 当隔离变压器处于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下空载运行时,流向外壳或大地的漏电流不应超过0.5mA。
8.4.2 1类和2类医疗场所,应根据可能产生的故障电流特性选择A型或B型剩余电流保护器。
8.4.3 2类医疗场所每个终端回路,均应设置短路与过负荷保护,但在医用IT系统变压器的一次侧与二次侧不应设置过负荷保护。
8.4.4 2类医疗场所内,医用IT系统二次侧各终端回路应设置双级保护装置,应配置至少2个独立回路供电的多个插座。每组插座回路,应独立设置短路保护,有条件时可独立设置过负荷报警。医用IT系统插座应有固定、明显的标志。
8.4.5 1类和2类医疗场所内,宜提供2个不同电源的照明回路。
8.4.6 电气装置与医疗气体释放口的安装距离不得少于0.20m。
8.4.7 医院消防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急系统的电源、控制缆线宜采用无卤低烟阻燃型或矿物绝缘型;
2 防火漏电保护应采用信号报警。
1 医用IT系统宜采用单相变压器,其额定容量不应低于0.5kVA,且不宜超过8kVA;
2 隔离变压器应靠近使用场所,并应采取防护措施;
3 隔离变压器二次侧的额定电压不应超过250V;
4 当隔离变压器处于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下空载运行时,流向外壳或大地的漏电流不应超过0.5mA。
8.4.2 1类和2类医疗场所,应根据可能产生的故障电流特性选择A型或B型剩余电流保护器。
8.4.3 2类医疗场所每个终端回路,均应设置短路与过负荷保护,但在医用IT系统变压器的一次侧与二次侧不应设置过负荷保护。
8.4.4 2类医疗场所内,医用IT系统二次侧各终端回路应设置双级保护装置,应配置至少2个独立回路供电的多个插座。每组插座回路,应独立设置短路保护,有条件时可独立设置过负荷报警。医用IT系统插座应有固定、明显的标志。
8.4.5 1类和2类医疗场所内,宜提供2个不同电源的照明回路。
8.4.6 电气装置与医疗气体释放口的安装距离不得少于0.20m。
8.4.7 医院消防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急系统的电源、控制缆线宜采用无卤低烟阻燃型或矿物绝缘型;
2 防火漏电保护应采用信号报警。
条文说明
8.4.1 医用IT系统隔离变压器的容量不宜过大,以免供电范围大带来线路长对地电容电流增大造成系统报警。《建筑物电气装置第7-710部分:特殊装置或场所的要求-医疗场所》GB 16895.24-2005中的容量控制在10kV·A以内。欧洲多数国家的标准变压器容量都在8kV·A以下,澳大利亚标准小于4.8kV·A,日本标准小于7.5kV·A。因此本规范建议不超过8kV·A。从目前了解到的情况看,已能够满足大型手术室的容量要求。
医疗IT系统隔离变压器应符合国家相关制造标准。
8.4.2 医疗场所带有大量电子元件的医疗设备日益增多,电气线路中出现非正弦交流剩余电流也越来越多。传统的AC型剩余电流保护器用于交流故障的剩余电流保护,已不能满足上述场所的要求。而A型、B型剩余电流保护器分别增加了直流脉动分量故障电流剩余电流保护和直流脉动分量故障电流以及直流平滑故障电流的剩余电流保护。
8.4.3 回路暂时性的过载,降低线路的绝缘。为保证供电可靠而采用了医用IT系统,就没有必要因回路过载而切断重要的医疗设备的电源。
8.4.4 2类医疗场所中的IT系统回路是特别重要的负荷,在过载时应维持供电。每组插座设置独立的过载报警,以便设备使用空隙时可方便插座组之间的负荷转接。
医疗IT系统隔离变压器应符合国家相关制造标准。
8.4.2 医疗场所带有大量电子元件的医疗设备日益增多,电气线路中出现非正弦交流剩余电流也越来越多。传统的AC型剩余电流保护器用于交流故障的剩余电流保护,已不能满足上述场所的要求。而A型、B型剩余电流保护器分别增加了直流脉动分量故障电流剩余电流保护和直流脉动分量故障电流以及直流平滑故障电流的剩余电流保护。
8.4.3 回路暂时性的过载,降低线路的绝缘。为保证供电可靠而采用了医用IT系统,就没有必要因回路过载而切断重要的医疗设备的电源。
8.4.4 2类医疗场所中的IT系统回路是特别重要的负荷,在过载时应维持供电。每组插座设置独立的过载报警,以便设备使用空隙时可方便插座组之间的负荷转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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