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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医技科室
7.7.1 检验科、病理科、实验室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有单独排风系统;
2 采用普通空调时,室内温度冬季不宜低于22℃,夏季不宜高于26℃;室内相对湿度冬季不宜低于30%,夏季不宜高于65%。
7.7.2 生殖学中心的体外受精实验室,应按Ⅰ级洁净用房设计,并应采用局部集中送风或洁净工作台。取卵室应按Ⅱ级洁净用房设计,并应采用局部集中送风或洁净工作台。体外受精实验室和取卵室的噪声均不应大于45dB(A)。冷冻室、工作室、洁净走廊等其他洁净辅助用房可按Ⅳ级洁净用房设计,并应采用局部集中送风。
7.7.3 电生理、超声、纤维内窥镜等科室,宜设置独立的普通空调系统。
7.7.4 听力检查室宜设置集中式空调系统,应采取消声减振措施,且噪声不应大于30dB(A)。无声要求高的检测,可采取暂时停止空调、隔断气流等措施。
7.7.5 心血管造影室的操作区宜为Ⅲ级,洁净走廊应低于操作区一级,与相邻并相通房间应保持5Pa的正压。辅助用房应采用普通空调。
7.7.6 放射科的检查室、控制室和机械间的空调系统和排风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根据设备需要选择空调系统。
2 采用半集中式空调系统时,不应在机器上方设置任何风机盘管机组等末端装置及其凝水管。
3 放射科的检查室、控制室和暗室应设排风系统,自动洗片机排风应采用防腐蚀的风管。排风管上应设止回阀。
4 在有射线屏蔽的房间,对于穿墙后的风管和配管,应采取不小于墙壁铅当量的屏蔽措施。
7.7.7 磁共振室宜采用独立的恒温恒湿空调系统,室内温度应为22℃±2℃,相对湿度应为60%±10%。扫描间内应采用非磁性、屏蔽电磁波的风口,任何磁性管线不应穿越。磁共振机的液氦冷却系统应设置单独的排气系统,并应直接连接到磁共振机的室外排风管。管道应采用非磁性材料,管径不应小于250mm。
7.7.8 核医学科所有核辐射风险的用房宜采用独立的恒温恒湿空调系统。扫描间温度应为22℃±2℃,且1h内的温度变化不宜大于3℃。扫描间相对湿度应为60%±10%。其他房间可采用普通空调,但排风应按国家现行标准《临床核医学卫生防护标准》GBZ 120和《医用放射性废弃物管理卫生防护标准》GBZ 133的规定处理。
7.7.9 放射性同位素治疗用房的空调系统,应根据放射性同位素种类与使用条件确定,宜采用全新风空调方式。放射性同位素管理区域内,相对于管理区域外应保持负压,排气风管宜采用氯乙烯衬里风管,并应在排风系统中设置气密性阀门;应在净化处理装置的排气侧设置风机,并应保持排风管内负压,排风机应后于空调系统关闭。当贮藏室、废物保管室贮藏放射性同位素时,应24h排换气。
1 应有单独排风系统;
2 采用普通空调时,室内温度冬季不宜低于22℃,夏季不宜高于26℃;室内相对湿度冬季不宜低于30%,夏季不宜高于65%。
7.7.2 生殖学中心的体外受精实验室,应按Ⅰ级洁净用房设计,并应采用局部集中送风或洁净工作台。取卵室应按Ⅱ级洁净用房设计,并应采用局部集中送风或洁净工作台。体外受精实验室和取卵室的噪声均不应大于45dB(A)。冷冻室、工作室、洁净走廊等其他洁净辅助用房可按Ⅳ级洁净用房设计,并应采用局部集中送风。
7.7.3 电生理、超声、纤维内窥镜等科室,宜设置独立的普通空调系统。
7.7.4 听力检查室宜设置集中式空调系统,应采取消声减振措施,且噪声不应大于30dB(A)。无声要求高的检测,可采取暂时停止空调、隔断气流等措施。
7.7.5 心血管造影室的操作区宜为Ⅲ级,洁净走廊应低于操作区一级,与相邻并相通房间应保持5Pa的正压。辅助用房应采用普通空调。
7.7.6 放射科的检查室、控制室和机械间的空调系统和排风系统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根据设备需要选择空调系统。
2 采用半集中式空调系统时,不应在机器上方设置任何风机盘管机组等末端装置及其凝水管。
3 放射科的检查室、控制室和暗室应设排风系统,自动洗片机排风应采用防腐蚀的风管。排风管上应设止回阀。
4 在有射线屏蔽的房间,对于穿墙后的风管和配管,应采取不小于墙壁铅当量的屏蔽措施。
7.7.7 磁共振室宜采用独立的恒温恒湿空调系统,室内温度应为22℃±2℃,相对湿度应为60%±10%。扫描间内应采用非磁性、屏蔽电磁波的风口,任何磁性管线不应穿越。磁共振机的液氦冷却系统应设置单独的排气系统,并应直接连接到磁共振机的室外排风管。管道应采用非磁性材料,管径不应小于250mm。
7.7.8 核医学科所有核辐射风险的用房宜采用独立的恒温恒湿空调系统。扫描间温度应为22℃±2℃,且1h内的温度变化不宜大于3℃。扫描间相对湿度应为60%±10%。其他房间可采用普通空调,但排风应按国家现行标准《临床核医学卫生防护标准》GBZ 120和《医用放射性废弃物管理卫生防护标准》GBZ 133的规定处理。
7.7.9 放射性同位素治疗用房的空调系统,应根据放射性同位素种类与使用条件确定,宜采用全新风空调方式。放射性同位素管理区域内,相对于管理区域外应保持负压,排气风管宜采用氯乙烯衬里风管,并应在排风系统中设置气密性阀门;应在净化处理装置的排气侧设置风机,并应保持排风管内负压,排风机应后于空调系统关闭。当贮藏室、废物保管室贮藏放射性同位素时,应24h排换气。
条文说明
7.7.2 生殖学中心的体外受精实验室,强调环境控制要求,特别是化学与放射因子、气味控制和防振。
7.7.4 听力检查室对噪声控制要求很高,特别要注意消声、隔声措施。无法满足要求时,只能采用暂停空调或隔断气流等方法。
7.7.6 本条文特别强调放射治疗科空调系统的安全性。
7.7.7 磁共振等大型诊疗设备发展很快,应根据设备性能与生产厂家要求等进行环境控制。
7.7.4 听力检查室对噪声控制要求很高,特别要注意消声、隔声措施。无法满足要求时,只能采用暂停空调或隔断气流等方法。
7.7.6 本条文特别强调放射治疗科空调系统的安全性。
7.7.7 磁共振等大型诊疗设备发展很快,应根据设备性能与生产厂家要求等进行环境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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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医疗工艺设计
- 3.1 一般规定
- 3.2 医疗工艺设计参数
- 4 选址与总平面
- 4.1 选址
- 4.2 总平面
- 5 建筑设计
- 5.1 一般规定
- 5.2 门诊部用房
- 5.3 急诊部用房
- 5.4 感染疾病门诊用房
- 5.5 住院部用房
- 5.6 生殖医学中心用房
- 5.7 手术部用房
- 5.8 放射科用房
- 5.9 磁共振检查室用房
- 5.10 放射治疗科用房
- 5.11 核医学科用房
- 5.12 介入治疗用房
- 5.13 检验科用房
- 5.14 病理科用房
- 5.15 功能检查科用房
- 5.16 内窥镜科用房
- 5.17 理疗科用房
- 5.18 输血科(血库)用房
- 5.19 药剂科用房
- 5.20 中心(消毒)供应室用房
- 5.21 营养厨房
- 5.22 洗衣房
- 5.23 太平间
- 5.24 防火与疏散
- 6 给水排水、消防和污水处理
- 6.1 一般规定
- 6.2 给水
- 6.3 排水
- 6.4 热水
- 6.5 饮用水
- 6.6 制剂和医疗用水
- 6.7 消防
- 6.8 污水处理
- 6.9 管材
- 7 采暖、通风及空调系统
- 7.1 一般规定
- 7.2 洁净用房的通用要求
- 7.3 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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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5 住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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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7 防雷、接地与电磁兼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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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 机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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