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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接地
12.5.1 功能性接地、保护性接地、电磁兼容性接地、建筑防雷接地宜采用共用接地系统。接地电阻值应按其中最小值确定,且不应大于1Ω。
12.5.2 当电子设备的功能接地要求分开设置时,应设有防止雷电反击设施。分开设置的接地系统接地极应与共用接地系统接地极保持20m以上的间距。
12.5.3 洁净厂房防雷接地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12.5.1 电子工业洁净厂房有多种用于不同目的的接地,宜采用共用接地系统,以避免分开接地不同电位所带来的不安全因素,以及不同接地导体间的耦合影响。不同的接地可以采用单独的接地线,但接地极系统是共用的,并应遵循等电位连接的原则。
12.5.3 接地系统设计应以防雷接地系统为基础,各种接地应包括在防雷接地系统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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