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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厂区道路


5.2.1 厂内道路的布置应满足生产、交通、物流、消防、环境卫生等要求,并应与厂区竖向设计和管线布置相协调。
5.2.2 厂区通道宽度应满足交通运输、管线敷设、土建施工和设备安装的使用要求,并应满足通道两侧建(构)筑物对消防、安全、卫生防护间距的要求。
5.2.3 厂内主要道路及货运专用道路的宽度不宜小于10m,单行车道的路面宽度不宜小于4m,人行道的宽度不宜小于0.75m。
条文说明
5.2.1 厂内道路的布置,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应尽量减少占地面积。但在工厂的厂前区,可结合周边环境,适当设计得开阔宽敞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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