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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车站广场


4.0.1  车站广场宜由站房平台、旅客车站专用场地、公交站点及绿化与景观用地四部分组成。

4.0.2  车站广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车站广场应与站房、站场布置密切结合,并符合城镇规划要求。

      2  车站广场内的旅客、车辆、行李和包裹流线应短捷,避免交叉。

      3  人行通道、车行通道应与城市道路互相衔接。

      4  除绿化用地外,车站广场应采用刚性地面,并符合排水要求。

      5  特大型和大型旅客车站宜采用立体车站广场。

      6  受季节性或节假日影响客流大的车站,其车站广场应有设置临时候车设施的条件。

4.0.3  客货共线铁路旅客车站专用场地最小面积应按最高聚集人数确定,客运专线铁路旅客车站专用场地最小面积应按高峰小时发送量确定,其最小面积指标均不宜小于4. 8m²/人。

4.0.4  站房平台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平台长度不应小于站房主体建筑的总长度。

      2  平台宽度,特大型站不宜小于30m,大型站不宜小于20m,中型站不宜小于10m,小型站不宜小于6m。

      3  立体车站广场的平台应分层设置,每层平台的宽度不宜小于8m。

4.0.5  旅客活动地带与人行通道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人行通道应与公交(含城市轨道交通)站点相通。

      2  旅客活动地带与人行通道的地面应高出车行道,并且不应小于0.12m。

4.0.6  客货共线铁路的特大型、大型和中型旅客车站的行李和包裹托取厅附近应设停放车辆的场地。

4.0.7  车站广场绿化率不宜小于10%,绿化与景观设计应按功能和环境要求布置。

4.0.8  出境入境的旅客车站应设置升挂国旗的旗杆。

4.0.9  当城市轨道交通与铁路旅客车站衔接时,人员进出站流线应顺畅衔接。

4.0.10  城市公交、轨道交通站点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城市公交、轨道交通站点应设于安全部位,并应方便旅客乘降及换乘。

      2  公交站点应设停车场地,停车场面积应符合当地公共交通规划的要求;当无规划要求时,公交停车场最小面积宜根据最高聚集人数或高峰小时发送量确定,且不宜小于1.0m²/人。

      3  当铁路旅客车站站房的进站和出站集散厅与城市轨道交通站厅连接,且不在同一平面时,应设垂直交通设施。

4.0.11  广场内的各种揭示牌和引导系统应醒目,其结构、构造应设置安全。

4.0.12  车站广场应设置厕所,最小使用面积可根据最高聚集人数或高峰小时发送量按每千人不宜小于25m²或4个厕位确定。当车站广场面积较大时宜分散布置。

条文说明

4.0.1  车站广场是铁路与城市联系的节点,换乘场所,不仅具有解决旅客、车辆集散的功能,还兼有景观、环境、综合开发等多种功能。在形式上,现已由单一的平面形式发展为广场与站房、站场等互相融合的多层立体空间,在利用空间、节省土地、顺利的交通转换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车站广场一般由下列四部分组成:

      站房平台。各型站房建筑的室外部分均设有向城市方向延伸一定宽度的平台,此平台具有联系站房各个部位、方便旅客办理各项旅行手续的功能,并与进出站口和旅客活动地带及人行通道连接,起到连接站房与车站广场的作用。

      旅客车站专用场地。旅客车站由于人员流动、车辆流动的密集程度及频率远高于其他公共建筑,为便于使用及管理,维护车站良好秩序以保障旅客及车辆安全,需要有专用的室外集散场地,此专用场地由旅客活动地带、人行通道、车行道、停车场组成。

      公共交通站点。多数旅客到站、离站均以各类公共交通车辆为主要代步工具,此类站点通常主要根据公交线路的设置情况,以起、终点站的形式常设于车站广场。

      绿化与景观用地。绿化与景观除美化车站环境外,绿化还能减轻广场噪声及太阳辐射,改善环境。结合车站环境设置的建筑小品、座椅、风雨亭、廊道等可以为旅客提供方便。本次修订将这部分内容单独列出,是考虑车站广场虽然以交通功能为主,但同时也体现城市的形象,各地对于景观问题都比较重视,同时广场本身也需要一定的绿化率来保证环境质量。

      绿化与景观用地可以单独设置,也可以与广场的其他内容相结合。

4.0.2  车站广场设计。

      1  车站广场与站房、站场布局密切结合,在平面位置和空间关系上达到广场、站房、站场设施及流线互相融合,实现以铁路旅客车站功能为中心,车站建筑、客运设施及与相关设备等多项内容形成统一规划下的综合体,以达到资源的最佳利用和功能最大限度发挥。

      旅客车站是城镇建设的组成部分,广场则是车站与城市连接的纽带,其设计应符合城镇规划的要求。广场设计应与城市环境相协调,并以其自身优势吸引商业设施,带动经济繁荣,促进城市发展。

      2  车站广场、站房、站场客运设施等铁路客站各组成部分,构成了旅客出行及换乘的基础。合理的流线设置利于构成高效、快捷、便利的出行路线,以满足铁路旅客车站的功能要求。车站广场交通设施规划应与站房旅客进出站流线以及售票、行李、包裹、商业服务设施的布局相适应。合理布置旅客、车辆、行李和包裹三种主要流线,并要求其短捷,无交叉,提高交通效率。

      3  车站广场上的人行通道布置主要为进站和出站旅客提供简捷、短直的通道,使旅客更方便的转换各种交通。合理布置各种停车场和车行道的位置,使车站广场与城市道路互相衔接顺畅。布置车行通道要遵循公交优先的原则,首先考虑公交车的流线设计以及停车位置。布置时注意把公交车与小型汽车的进站通道有效分开,这样可提高车辆运行效率和广场的使用效率。

      4  旅客车站广场客流密集,流动性大,地面任何损坏都将给旅客的行动和安全带来影响。刚性地面平整坚实,可根据车站的性质,选择美观、实用、经济、耐久的刚性地面材料。

      旅客车站广场面积大,地面积水难以自然排除,可借助于设在广场上的暗沟排除积水。

      5  大型旅客车站采用立体车站广场时,常用的方法有设置高架车道和地下停车场等。

      目前,我国很多铁路旅客车站的广场采用了立体方式,为了减少占地,更好地解决旅客集散和换乘问题,大型及以上车站应该有效利用车站内的空间位置关系,解决车辆停放、旅客换乘和进出站问题,这样不仅可解决平面布置流线的交叉和互相干扰,还可缩短旅客步行距离,提高整个车站的使用效率。

      目前正在设计阶段的大型旅客车站也增加了此部分内容,从当前各旅客车站客流增长的具体情况看,无论新建还是改、扩建,立体广场设计方案均已经提到日程。

      6  由于季节性或节假日客流量远大于本规范规定的最高聚集人数或高峰小时流量,车站规模不可能按此进行设计,所以在有季节性和节假日客流量大的旅客车站只能通过在广场上增加临时设施解决旅客候车问题。

4.0.3  车站专用场地最小用地面积指标的计算随着城市发展和车辆不断增加,停车场地也在逐步增加和扩大,所以车站专用场地的面积也应随之发生变化。经调查,目前大多数出行旅客一般采用公共交通。考虑车站长远发展及民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参考比较发达国家的交通水平,按出行旅客40%乘坐出租车,40%乘坐公交车辆,20%使用社会其他车辆到达或离开车站,如其中送站车辆约20%进入停车场,接站车辆约80%进入停车场,按每辆出租车平均载客1.5人,每辆社会车辆平均载客3. 5人计,各种车辆在停车场的停留时间平均以0.5h计。

      现以最高聚集人数4000人的车站为例(其日发送量、日到达量均为20000人)。

      一昼夜出租车、社会车辆到达车站量为:

(20000+20000)×0. 4÷1. 5+(20000+20000)×0.2÷3. 5≈12953(辆)

      每小时出租车、社会车辆到达车站量为:

12953÷24×1. 5≈810(辆)

式中,1. 5为超高峰小时系数。

      按送站车约20%进入停车场,接站车约80%进入停车场,每辆车在停车场的停留时间以0.5h计的停车数量为:

(810×0.5×0.2+810×0.5×0. 8)×0.5≈203(辆)

      各类车辆的平均停放面积计算:小轿车27m²/辆,大客车68m²/辆,行包卡车52m²/辆;取小轿车数量占70%,大客车占5%,行包卡车占25%,得出三者平均停放面积为35m²/辆。根据对部分旅客车站设计的统计分析,停车场面积约占停车场与车行道总面积的60%,所以得出停车场面积为:

203×35÷0.6≈11841(m²)

      停车场地部分的每人面积指标为:

11841÷4000≈2.96(m²/人)

      旅客活动地带的每人面积指标仍沿用原规范《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GB 50226-95中1.83m²/人的标准。

2.96+1. 83=4.79(m²/人)≈4.8m²/人

      即得出旅客车站专用场地的最小面积指标。

      本次修订将原指标按最高聚集人数不小于4.5m²/人的规定修改为4. 8m²/人,并将原混杂在其中的部分绿化面积分离出来单独计列,扩大了专用场地的面积。修改后的人均面积指标基本可以同时满足客流量、车流量的使用要求。

4.0.4  平台具有一定的宽度,可以避免人群拥挤,保证旅客行走畅通。平台宽度的确定,主要决定于客流量。本条规定是根据对现有站房平台宽度的调查(见表1),经分析而提出的。

      一般立体广场与多层站房相接,所以也应该在每层设置站房平台。

4.0.5  车站广场人行通道设计除应首先保证进出站旅客流线畅通,还要有足够的宽度和避免相互交叉,引导旅客到达和离开车站,人行通道的设计应短捷,方便旅客通往公交站点。

      旅客活动地带与人行通道高出车行道不应小于0.12m,是为使两者高程有区别,防止车辆穿越,发生危险。另外,0.12m的高度也是人跨越台阶比较舒适的高度,同时还可以起到避免雨水汇集的作用。

4.0.6  本条规定主要是为了方便旅客托取行李、包裹,停放车辆场地的规模要视站房规模大小而定,但应满足托取行李、包裹车辆的停放要求。

4.0.7  车站广场绿化及景观的功能除美化车站改善环境外,还能起到功能分区及导向作用。本条提出10%指标,主要是考虑到目前各地的广场绿化水平程度不同,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相应提高车站广场绿化程度。

4.0.8  本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五条和第七条制定。

4.0.9  城市轨道交通具有大运量、快速、准时等优点,我国许多大城市总体规划都将城市轨道交通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建设项目。铁路车站作为重要的交通枢纽,应该与城市的交通共同发展和繁荣,这就需要在前期规划设计阶段进行有效整合,做到功能互补,流线衔接顺畅,工程实施合理,使铁路与城市轨道交通在未来的运营中能够最大限度地方便乘客。

4.0.10  城市公交、轨道交通站点的设计:

      1  城市公共交通与轨道交通是大型和特大型铁路旅客车站旅客集散的主要交通工具,处理好相互之间的位置关系,是体现铁路旅客车站系统性的一项基本要求。在一些特大型和大型站房的设计中,公交车经常将首末车站设于车站广场,所以在广场总平面设计时应考虑与其站房进出站口的位置关系,给旅客创造较好的换乘条件。如可将公交站设置在专用场地边缘及出站口附近,或将站房平台设计为半岛形式。这样可减少公交流线与客流的交叉。

      2  公交停车场的主要功能是为公交线路营运车辆提供合理的停放场地和必要的设施,车站广场合理布置公交停车场是完善车站集散功能、提高广场效率的重要措施。

      由于公交车场的面积受公交线路数量、运营里程及车辆数量影响,特别是在发展中的小城市,交通规划尚不能准确提供这方面的数据,为解决公交车辆的停车问题,根据《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的规定,运用当量换算的方法,得知公交车的运输能力为小型车辆的2倍,而公交车场面积仅相当于社会停车场面积或出租车场面积的一半。

      现仍以最高聚集人数4000人的站房为例,公交车建议停车场面积为旅客专用场地的1/3。根据本规范第4.0.3条条文说明得出:

      公交车场的面积:11841÷3=3947(m²)

      人均指标:3947÷4000=0.98675(m²/人)≈1.0m²/人

      根据以上计算结果,公交停车场面积指标宜按最高聚集人数1.0m²/人确定。

4.0.11  揭示引导系统是车站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视觉上起到确认环境并引导旅客行动的作用。引导标识醒目、通用、连续,可以有效地引导旅客到达目的地。

4.0.12  车站广场是人员密集的场所,应按需要设置厕所。车站广场厕所的建设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旅客车站建设规划,使其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符合市容环境卫生要求,更好地为出行旅客服务。根据《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 14的有关要求,本条规定按25m²/千人或4个厕位/千人设置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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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 GB50226-2007(201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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