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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站台客运设施
6.3.1 特大型、大型站可设站台售货亭,其位置宜设在站台中心两侧各90~100m处。客运专线的站台宜设旅客候车座椅。
6.3.2 站名牌、导向牌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有雨篷的站台每侧应设置不少于2个悬挂式站名牌,并可垂直于线路方向布置。
2 无雨篷的站台应设置不少于2块立柱式站名牌,并应平行于线路方向布置。
3 采用悬挂式站名牌的车站可根据需要,结合站台建筑设施,在站台上合理位置平行于线路的低位站名牌。
4 站名牌、站台号牌应醒目、坚固。
5 旅客站台上均应设车次、走向等导向牌,导向牌应设于地道、天桥出入口和旅客进出站主要通道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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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选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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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集散厅
- 5.3 候车区(室)
- 5.4 售票用房
- 5.5 行李、包裹用房
- 5.6 旅客服务设施
- 5.7 旅客用厕所、盥洗间
- 5.8 客运管理、生活和设备用房
- 5.9 国境(口岸)站房
- 6 站场客运建筑
- 6.1 站台、雨篷
- 6.2 站场跨线设施
- 6.3 站台客运设施
- 6.4 检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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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 建筑防火
- 7.2 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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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1 给水、排水
- 8.2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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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4 旅客信息系统
- 附录A 设计包裹库存件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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