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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给水、排水
8.1.1 旅客车站应设室内给水、排水系统。严寒地区的特大型、大型站内的盥洗间宜设热水供应设备。
8.1.2 旅客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应符合表8. 1.2的规定。
8.1.3 客货共线铁路旅客车站内宜按1~2L/d·人设置饮水供应设备,客运专线铁路旅客车站内宜按0.2~0.4L/d·人设置饮水供应设备。饮水供应时间内的小时变化系数宜取为1。
8.1.4 站房内公共场所的生活污水排水管径应比计算管径加大一级。
条文说明
8.1.1 本着经济适用的原则,对严寒地区特大型、大型站内的旅客用盥洗间作了宜设热水供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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