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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集散厅


5.2.1  中型及以上的旅客车站宜设进站、出站集散厅。客货共线铁路车站应按最高聚集人数确定其使用面积,客运专线铁路车站应按高峰小时发送量确定其使用面积,且均不宜小于0.2m²/人。

5.2.2  集散厅应有快速疏导客流的功能。

5.2.3  特大型、大型站的站房内应设置自动扶梯和电梯,中型站的站房宜设置自动扶梯和电梯。

5.2.4  进站集散厅内应设置问询、邮政、电信等服务设施。

5.2.5  大型及以上站的出站集散厅内应设置电信、厕所等服务设施。

条文说明

5.2.1  本次规范修订将原“进站广厅”改为“集散厅”,原因是:近年来,随着城市交通建设的发展,大型站尤其是特大型站所在城市的地铁、轻轨、地下过站通道、商场通道等的引入,使得原进站广厅集散功能更为突出,从原有站内旅客经入口进入广厅后简单分流,到多种交通形式的人员互动,形成了多种流线的聚集与分散功能。“集散厅”比“进站广厅”更为确切,因此,本条把“进站广厅”改为“集散厅”。

    集散厅为旅客站房的主要组成部分,尽管站房规模不同,但作为旅客进入站内或离开车站集散的功能却是共同的。因此,本次修订除将原规范关于特大型、大型站可设进站广厅改为中型及以上车站宜设集散厅外,还增加了设置出站集散厅的规定。对客货共线和客运专线铁路旅客车站,分别采用最高聚集人数和高峰小时发送量确定集散厅面积,但人均使用面积仍采用原规范不宜小于0.2m²/人的规定。

5.2.2  集散厅是旅客进入客站首到之处,厅内人员密度大,集散厅应有尽快疏导客流的功能,帮助旅客迅速到达目标。在发挥疏导客流功能上,集散厅要求开敞明亮、视线通透、引导设施齐全和服务及时,这应借助于设计上开放的平面布局、结构采用大空间、设置高效的楼梯、电梯和扶梯、完善的引导系统以及齐全的旅客服务设施(问询、小件寄存、邮电、电信及小型商业设施等)来完成。安全防范设施的设置对旅客安全起着重要保证作用,因此,集散厅内还应设置必要的安全检测设备。

5.2.3  我国大型,特大型站的站房大多已设置了自动扶梯和电梯。由于自动扶梯和电梯是一种既方便又安全的提升交通工具,在当今的公共建筑中已广为应用,很受使用者欢迎。对于人员密度大、时间性要求强、携带包裹的旅客站房更为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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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设计规范 GB50226-2007(201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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