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6.4 停车场
6.4.1 厂区内应根据企业实际需求设置小汽车、通勤车、救护车等日常用车停车场,以及非机动车停车场,并应根据工厂物流运输情况设置货车停车场。
6.4.2 小汽车停车场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宜靠近人流主出入口,并应与厂内道路连接顺畅。货车停车场宜靠近货流主出入口。
6.4.3 汽车衡可根据货物运输需要设置,宜布置在货运进出口(重车行驶方向的右侧)位置。进车端的道路应为平坡直线段,其长度不宜小于2辆车长。在困难情况下,不应小于1辆车长;出车端的道路应有不小于1辆车长的平坡直线段。
6.4.1 厂区内应根据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设置小汽车、通勤车及救护等常用车停车场和非机动车停车场,以满足企业在行政、接待、通勤、救护等方面的停车需求。近年来随着我国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以及各种装卸设施的技术进步,工厂大宗货物的运输依靠市场物流运输公司完成,这样大大缩减了企业自备用车的数量。因此,工厂停车场要根据物流的现实情况,实际所需车辆的车型、数量以及停车形式来设置。
6.4.2 厂内小汽车停车场、货车停车场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矿道路设计规范》GBJ 22、《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的有关规定。
6.4.3 目前我国企业为加强经济核算,普遍在厂区主要货运进出口位置设置了汽车衡。按照我国公路交通为右侧行车,为使车辆能沿正常行驶方向称重计量,而不横穿道路,影响其他车辆行驶,汽车衡宜位于称量汽车行驶方向的右侧。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 22规定,车辆进、出车端的平坡直线段长度最小不应小于1辆车长。汽车衡的具体安装要求,还应按设备的安装说明书来确定。
说明 返回
顶部
- 上一节:6.3 道路竖向设计
- 下一节:7 管线综合设计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厂址选择
- 4 总平面布置
- 4.1 一般规定
- 4.2 生产设施
- 4.3 公用设施
- 4.4 仓储设施
- 4.5 生产管理及其他设施
- 5 竖向设计
- 5.1 一般规定
- 5.2 设计标高的确定
- 5.3 阶梯式竖向设计
- 5.4 场地排水
- 5.5 土(石)方工程
- 6 厂区道路设计
- 6.1 一般规定
- 6.2 道路平面设计
- 6.3 道路竖向设计
- 6.4 停车场
- 7 管线综合设计
- 7.1 一般规定
- 7.2 地下管线
- 7.3 地上管线
- 8 绿化设计
- 8.1 一般规定
- 8.2 绿化布置
- 9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计算
- 附录A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
- A.1 建筑系数
- A.2 容积率
- A.3 绿地率
- A.4 厂区利用系数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