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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一般规定
8.1.1 医药工业企业的绿化设计应符合医药工业区总体规划要求,应与厂区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及管线布置统一进行,并应与周围环境和建(构)筑物相协调,同时应合理安排绿化用地。
8.1.2 绿化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根据医药生产性质、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环境卫生及厂容、景观的要求,结合当地自然、环境条件、植物生态习性、抗污性能和苗木来源,因地制宜进行设计,并应合理确定各类植物的配置方式;
2 绿化设计不应妨碍生产操作、设备检修、交通运输、管线敷设和维修,不应影响消防作业和建筑物的采光、通风;
3 应充分利用厂区非建筑地段及零星空地、护坡等进行绿化;应利用管架、栈桥、架空线路等设施的下面及地下管线带上面的场地布置绿化。
8.1.3 医药工业企业绿化,应以绿为主,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净化空气、减轻污染、保护环境、改善卫生条件;
2 应调节气温、湿度和日晒,抵御风沙、减弱噪声,并应改善小气候;
3 应加固坡地、堤岸,并应稳定土壤、防止水土流失;
4 应美化厂容,并应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8.1.4 医药工业企业绿化植物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选择抗污染、衰噪和滞尘能力强,且净化大气效果好的植物;
2 应选择生长速度快、适应性强,且符合防火、卫生和安全要求的植物;
3 应选择易成活、移植、病虫害少和养护管理方便的植物;
4 应选择树木形态美观、挺拔的植物;
5 不应种植易散发花粉、有异味或对药品生产产生不良影响的植物;
6 应选用当地树种作为骨干树种,选择苗木来源方便的乡土植物。
8.1.5 医药工业企业绿化设计指标应采用厂区绿地率,绿地率的计算方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一般医药工业企业的绿地率不应小于15%,且不应大于20%;对生产环境医药洁净度要求高的药物制剂厂、生物制剂厂绿地率不应大于30%。医药工业企业绿地率可按表8.1.5选用。
表8.1.5 厂内绿地率(%)
8.1.1 整洁优良的生产环境是现代工业的重要标志之一,工厂绿化与美化就是达到这种目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国医药工业发展迅速,建成了不少工艺先进、设备精良、生产自动化、运输多样化、环境整洁优美,厂区宏伟壮观,具有明显医药生产特点的现代制药工厂,工厂绿化与美化设计在此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成为工厂总平面设计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工厂绿化要讲究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要把工厂绿化这一小环境系统置于周边环境乃至工厂所在地城镇的大环境系统中来考虑,起到协调环境、保护环境、创造环境的作用。工厂绿化设计有别于城市园林绿化。应该针对工厂性质,特别是医药生产性质、类别多样,产品生产要求环境条件较高等特点,合理选择植物类别及绿化美化措施,才能发挥其最好效果。为了给工厂企业提供较好的绿化条件,要求在进行总平面布置的同时,就要考虑绿化布置,而不是在总平面布置完成后再象征性地点缀一下,或是“补课”。绿化应结合总平面布置、竖向布置、管线综合布置统一考虑、合理安排,以达到消除污染,提高生产环境质量,增强职工身心健康,美化厂容厂貌之目的。
8.1.2 本条列出了绿化设计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是多年绿化实践的归纳总结,也是绿化先进企业共同的经验,体现了绿化设计既满足总图运输各方面的要求,又贯彻节约用地的基本国策。同时,使工厂绿化设计达到保护环境,美化环境的目的。
1 工厂绿化必须以防治污染及其扩散为指导思想,其次才是美化环境的要求,这是工厂绿化有别于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化的根本点。
由于医药化工企业产品品种繁多,工艺生产路线多样,整个生产过程都存有多种污染物质,不仅有酸碱盐类,还有有机酸、苯胺类及氯化物类等,这些物质对大气、水域、土壤造成污染,直接影响人体健康并危害动物植物的生长。化学合成药物生产过程的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物料的输送以及生产中的泄漏事故都易引起火灾和爆炸。即使正常生产时已经将污染源消灭的生产过程,但在检修期或事故发生时也难避免。因此,应该采用其他措施来保护环境,其中工厂绿化就是有效的方法之一。医药工业企业绿化可根据不同的环保对象,选择不同的植物和布置方式。化工医药企业绿化设计必须根据工厂特点和总平面布置中的不同功能用地的要求进行。否则达不到绿化效果,反而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如植物成活率低。再者可能给安全生产带来隐患,如增加火灾危险性或阻碍污染物扩散等不良后果。
2 对绿化影响较大的是厂区内各种管线。因此管线综合时,必须同时考虑绿化。为了使绿化不影响工厂生产安全,本款提出了应该考虑的方方面面。
3 工厂绿化不宜提倡和追求以设置专用绿地来提高绿化效果,应始终贯彻节约用地的基本国策。工厂绿化用地是有限的,但为了解决好绿化用地问题,应充分利用零星边角小块土地,见缝插针绿化。
8.1.3 本条提出医药工业企业绿化要以绿为主,并且要实用、经济、绿化美化效果好的原则。要结合工厂生产特点、污染程度以及所要达到的绿化效果,正确合理地进行绿化设计。不应片面的在厂区设置花墙、假山、亭台等建筑小品,只追求表面装饰而忽视了绿化功能。
8.1.4 本条是医药工业企业绿化设计时对植物选择的原则要求。
同样栽植于医药工业企业内的植物,所处环境相同,经受同样污染,但有的植物少受损害,或受损害后一旦环境改善,又能逐渐复生。而有的则受损严重,基本枯萎死亡。所以药厂绿化时应选择抗性强、耐性好的抗污染植物,以保证绿化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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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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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 道路竖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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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 一般规定
- 7.2 地下管线
- 7.3 地上管线
- 8 绿化设计
- 8.1 一般规定
- 8.2 绿化布置
- 9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计算
- 附录A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
- A.1 建筑系数
- A.2 容积率
- A.3 绿地率
- A.4 厂区利用系数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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