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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对相关专业的要求


6.8.1  整流器的冷却介质和运行环境,应符合制造厂的要求。当制造厂要求不明确时,应满足下列技术条件:

    1  风冷整流器:

        1)进口风温度不应高于40℃;

        2)出口风温度不应高于65℃。

    2  水冷母线冷却方式的整流器:

        1)整流器出口水温度应保持在30℃~42℃,进口水温度不得低于环境空气的露点;

        2)整流器进口水压应保持在不低于130kPa;

        3)整流器的副水循环水,悬浮物质不大于30mg/L,pH值为6~9;硬度不超过德国度12(相当于每升水中含有0.12g的CaO);进水压力不小于150kPa;进水温度宜为5℃~30℃,对于环境较高的地区可以根据元件的允许条件适当提高。

    3  整流器运行环境条件:

        1)最低温度不应低于5℃;

        2)二极管和晶闸管的最高温度不宜高于40℃,对于环境较高的地区可以根据元件的允许条件适当提高;晶闸管整流的控制系统不应高于35℃;

        3)无腐蚀性或有害气体。

6.8.2  风冷整流器的通风,应根据周围环境设置相应的通风系统:

    1  环境较好时,宜采用自然进风和机械排风系统。排风口应高于整流器的出风口,并应有便于开闭的蝶阀。

    2  环境较差时,应设置机械送排风系统。送风系统的取风口应设置在环境较好的场所,或采取滤尘、降温、升温及防腐措施。室内应保持正压。送、排风口的位置应合理安排。

6.8.3  水冷整流器室,宜采用自然通风;当周围环境较差时,应设置机械送、排风系统。其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6.8.2条的规定。

6.8.4  当环境温度低于5℃时,冷却水系统应有保温防冻措施。

6.8.5  水冷式整流器应采用一对一成套纯水冷却装置。额定直流电压600V及以上整流器,应采用高纯水冷却器。

6.8.6  水系统的总进水管和总排水管与带有电位的整流器冷却系统间的水路,应用绝缘管连接。绝缘管长度可根据电位确定,不宜小于1.5m。绝缘管材质应具有抗老化、高强度等性能。

6.8.7  小型整流所若发生循环水缺水事故,必要时可将工业用水直接加入循环水管路,作为应急措施。

6.8.8  水冷硅整流器的副水循环应按系列自成独立系统。各独立系统检修时,不应影响电解系列的正常运行。

6.8.9  当变压器紧靠建筑物安装时,屋面雨水不应排向变压器,应防止屋面雨水溅落在母线上。

6.8.10  分期建设的整流所,前后期需共用同一控制室时,控制室的土建工程应一次建成。

6.8.11  大、中型主控制室,宜采用发光天棚吊顶,其高度不宜小于3m;墙壁可采用喷塑;地面可采用水磨石。当控制室内设有计算机时,宜设置空调和铝合金门窗或塑钢门窗,并设纱窗。

6.8.12  整流器室的净空高度不宜小于4.5m,室内天棚应刷白,墙壁应抹灰刷白,地面以上2m高度的墙壁宜刷浅色油漆,地面宜采用水磨石。

6.8.13  有人值班的大、中型整流所,除设置整流器室、主控制室等主要生产房间外,尚应设置备品库、维修间、办公室、休息室和水冲卫生间等辅助用房。

6.8.14  整流所内,在适当位置应设置供水点及水池。

6.8.15  主控室为天棚吊顶时,保护屏、控制屏应采用封闭式。

6.8.16  多层布置的整流所,当楼上设有外形尺寸较大的电气设备时,应有搬运设备的通道、平台或吊装孔。
 

条文说明

 

6.8.1  整流器的冷却装置完全可随整流设备配套带来,所以冷却介质和运行环境等技术条件要符合制造厂要求。

6.8.2  无论风冷或水冷的整流器对运行环境都有一定的要求,以保证安全运行。当整流器室的温度高于40℃时,风冷式整流元件损坏率较高,设计时应从通风上设法降低整流器室的温度。

6.8.5  大、中型整流机组都采用大功率整流元件,其元件数少,对水质及冷却可靠性要求高。配套纯水冷却装置在运行中稳定输出定温、定压、定量的去离子水,以控制整流器工作于给定温度范围内,能有效地杜绝其冷却水管电腐蚀、结垢乃至堵塞等情况,从而给整流器长期安全运行提供可靠的保证。

6.8.7、6.8.8  整流所当采用水冷式整流器时,对水系统的重要性可靠性的要求,在某种意义上与所用电不相上下,曾发生过冷却水停水造成系列全停电事故,应引起注意。

6.8.10  因控制室是整流所的心脏,控制系统全集中在此,不允许停止运行,土建扩建施工时往往需要停电,所以按设计规划土建工程应一次建成。

6.8.15  为防止天棚吊顶上的物件掉入保护和控制屏引起事故,所以要采用封闭式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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