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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出水口


5.9.1 排水管渠出水口位置、形式和出口流速应根据受纳水体的水质要求、水体流量、水位变化幅度、水流方向、波浪状况、稀释自净能力、地形变迁和气候特征等因素确定。
5.9.2 出水口应采取防冲刷、消能、加固等措施,并设置警示标识。
5.9.3 受冻胀影响地区的出水口应考虑采用耐冻胀材料砌筑,出水口的基础应设在冰冻线以下。
条文说明
5.9.1 雨水排水管渠出水口的设计要求:
    (1)对航运、给水等水体原有的各种用途无不良影响。
    (2)能使排水迅速和水体混合,不妨碍景观和影响环境。
    (3)岸滩稳定,河床变化不大,结构安全,施工方便。
    出水口的设计包括位置、形式和出口流速等,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情况不同,差异很大,很难做出具体规定。本条仅根据上述要求,提出应综合考虑的各种因素。由于牵涉面比较广,出水口的设计应取得规划、卫生、环保、航运等有关部门同意,如原有水体系鱼类通道,或重要水产资源基地,还应取得相关部门同意。
5.9.2 据北京、上海等地经验,一般仅设翼墙的出口,在较大流量和无断流的河道上,易受水流冲刷,致底部掏空,甚至底板折断损坏,并危及岸坡,为此本条规定应采取防冲刷、加固措施。一般在出水口底部打桩,或加深齿墙。当出水口跌水水头较大时,尚应考虑消能。
5.9.3 在受冻胀影响的地区,凡采用砖砌的出水口,一般3年~5年即损坏。北京市采用浆砌块石,未因冻胀而损坏,故设计时应采取块石等耐冻胀材料砌筑。
    据在东北地区的调查,凡基础在冰冻线上的,大多冻胀损坏;在冰冻线下的,普遍完好,如长春市伊通河出水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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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排水设计标准 GB5001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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