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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施工要求
5.3.1 基础补强注浆加固法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原基础裂缝处钻孔,沿条形基础纵向布置不少于2排的钻孔,分段施工间距为1.5m~2.0m;
2 注浆管的直径选用25mm,钻孔方向与水平面之间的夹角不小于30°;
3 钻孔孔径应比注浆管径略大,约为28mm,注浆间距为0.5m~1.0m;
4 注浆压力选用0.1MPa~0.3MPa,影响半径0.6m~1.2m。可根据实际情况加大注浆压力。
5.3.2 加大基础底面积加固法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灌注混凝土前,应将原基础凿毛和刷洗干净,涂刷一层高强度等级水泥浆或涂混凝土界面剂,增加新、老混凝土基础的粘结力;
2 对条形基础加宽应采取分批、分段、间隔施工,每段间隔宜为1.5m~2.0m。
5.3.3 坑式静压桩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时,先在贴近被加固房屋的一侧开挖竖向工作坑,对砂土或软土等地基应进行坑壁支护,并在基础梁、承台梁或直接在基础底面下开挖竖向工作坑;
2 压桩施工时,应在第一节桩桩顶上安置千斤顶及测力传感器,再驱动千斤顶压桩,每压入下一节桩后,再接上一节桩;
3 预制钢筋混凝土方桩,桩尖可将主筋合拢焊在桩尖辅助钢筋上,在密实砂和碎石类土中,可在桩尖处包以钢板桩靴,桩节与桩间接头,可采用焊接或硫磺胶泥接头;
4 桩位允许偏差应为±20mm;桩节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桩节长度1%;
5 桩尖到达设计深度后,压桩力不得小于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的2倍,且持续时间不应小于5min;
6 压桩达到设计深度后,应采用C30微膨胀早强混凝土将桩与原基础浇筑成整体。
5.3.4 石灰桩加固法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桩位中心点的允许偏差不应超过桩距设计值的8%,桩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桩长的1.5%;
2 洛阳铲成桩直径可为200mm~300mm,每层回填料厚度不宜大于300mm,用杆状重锤分层夯实;
3 施工过程中,应设专人监测成孔及回填料质量,并做好施工记录;如发现地基土质与勘察资料不符时,应查明情况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
4 当地基含水量高时,石灰桩应由外向内或沿地下水流方向施打,且宜采用间隔跳打施工;
5 石灰桩应用黏性土进行封顶,成桩后防止地基再次浸水。
5 石灰桩应用黏性土进行封顶,成桩后防止地基再次浸水。
条文说明
5.3.1 注浆的压力需要控制,压力不足,会造成基础裂缝不能充满;压力过高,会造成基础裂缝加大。实际施工时应进行试验性补强注浆,结合原基础材料强度和粘结强度,确定注浆施工参数。
封闭注浆孔,对混凝土基础,采用的水泥砂浆强度不应低于基础混凝土强度;对砌体基础,水泥浆强度不应低于原基础砂浆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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