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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施工要求
6.3.1 钢筋网水泥砂浆面层加固法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面层加固施工顺序宜为:原有墙面清底、钻孔并用水冲刷、孔内干燥后安设锚筋并铺设钢筋网、浇水湿润墙面、抹水泥砂浆并养护、墙面装饰;
2 当原墙面碱蚀严重时,应先清除松散部分并用1:3水泥砂浆抹面,已松动的勾缝砂浆应剔除;
3 在墙面钻孔时,应按设计要求先画线标出锚筋或穿墙筋位置,并用电钻在砖缝处打孔,穿墙孔直径宜比S形筋大2mm,锚筋孔直径宜采用锚筋直径的1.5倍~2.5倍,锚筋插入孔洞后可采用水泥基灌浆料、水泥砂浆等填实;
4 当铺设钢筋网时,竖向钢筋应靠墙面并采用钢筋头支起;
5 当抹水泥砂浆时,应先在墙面刷一道素水泥浆再分层抹灰,且每层厚度不应超过15mm;
6 面层应浇水养护,防止阳光曝晒,冬期施工应采取防冻措施。
6.3.2 采用插筋法或挖镶法连接砌体扶壁柱与原砌体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插筋法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将原砌体表面的粉刷层凿去,清理干净并用水冲洗湿润;
2) 在砌体的灰缝中插入直径为6mm的连接筋,单面增设的扶壁柱,可采用U形插筋,插筋的水平间距应不大于120mm,竖向间距宜为 240mm~300mm;
3) 当砌体扶壁柱砌至楼板或梁底时,用膨胀水泥砂浆填塞最后5皮水平灰缝
2 采取挖镶法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2 采取挖镶法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取可靠的支顶措施,保证正在施工砌体的稳定性;
2) 在原砌体上沿高度方向每隔三皮剔除一皮,将孔洞清理干净,并洒水湿润;
3) 根据增设扶壁柱的截面面积,在剔除的孔洞处镶砌。在原砌体内镶砌时,砂浆掺入适量的膨胀水泥,以保证新镶砌体与原砌体之间顶紧。
6.3.3 增设圈梁、构造柱等构造构件加固法的施工,除应符合本标准第8章的规定外,尚应满足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增设梁垫主要用于砌体局部承压能力不足时的加固,梁垫有预制和现浇两种,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增设预制梁垫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通过计算确定梁下应加的支撑种类、数量和尺寸;
2) 将梁下被压裂、压碎的砌体拆除,用同强度等级的块材和强度高一级的砂浆重新砌筑,并留出梁垫位置;
2) 将梁下被压裂、压碎的砌体拆除,用同强度等级的块材和强度高一级的砂浆重新砌筑,并留出梁垫位置;
3) 当砂浆达到一定强度后,新砌墙体浇水湿润,铺1:2水泥砂浆再安放预制梁垫,并应使梁垫与砌体接触紧密;
4) 梁垫上表面与梁底面之间留10mm左右空隙,采用1:2的水泥砂浆将空隙填塞密实;
5) 待填缝砂浆强度达到5MPa和砌筑砂浆达到原设计强度时,方可将支撑拆除。
2 增设现浇梁垫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通过计算确定梁下应加的支撑种类、数量和尺寸;
2) 将梁下被压裂、压碎的砌体拆除,用同强度等级的块材和强度高一级的砂浆重新砌筑,并留出梁垫位置;
3) 浇筑C20混凝土梁垫,其高度应超出梁底50mm;
4) 在现浇梁垫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拆除支撑。
6.3.4 砌体置换加固法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把需要置换部分及周边砌体表面抹灰层剔除,沿着灰缝将被置换砌体凿掉;在凿打过程中,应避免扰动不置换部分的砌体;
2 将砌体上的砂浆剔除干净,清除浮尘后充分润湿墙体;
3 修复过程中应保证填补砌体材料与原有砌体可靠嵌固;
4 砌体修补完成后,再做抹灰层。
6.3.5 砌体裂缝修补法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用水泥砂浆进行填缝抹灰处理前,应先将槽内两侧凿毛的表面浮尘清除干净并将裂缝及周边砌体表面润湿。充填水泥砂浆应采用搓压的方法填入裂缝中,并应修复平整。
2 采用水泥砂浆灌缝法修复时,压力灌浆采用材料和施工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灌注砂浆可采用配合比为1:0.2:0.6的108胶水泥砂浆或素水泥浆;
2) 灌浆的施工顺序宜为:裂缝两侧表面清理、湿润并涂刷水泥浆,设置灌浆嘴并固定,裂缝两侧用1:3水泥砂浆抹面封闭(清水墙可勾缝封闭),压力灌浆;
3) 灌浆应在封闭层有一定强度后进行,灌浆顺序自下而上循序进行,灌浆过程中应控制压力;
4) 灌浆应饱满,灌浆后遗留孔洞用水泥砂浆堵严;
5) 砌体采用钢筋网水泥砂浆面层加固时,在留置灌浆嘴后应先抹面再进行压力灌浆。
条文说明
6.3.3 本条中增设预制梁垫施工时砂浆需达到一定强度,一般不低于原设计强度的70%,新砌墙体浇水湿润,铺1:2水泥砂浆再安放预制梁垫,并应使梁垫与砌体接触紧密。
6.3.5 低层砌体结构的砌筑砂浆强度偏低,因此在压力灌浆时应注意控制压力和灌浆速度,并注意观察,避免因压力过大对墙体造成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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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加固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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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施工质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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