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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3.0.1  发光二极管工厂设计应满足发光二极管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并应根据具体情况为今后生产发展或生产工艺改进的需要预留条件。

3.0.2  发光二极管工厂设计应根据生产工艺的特点,采用节能环保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

3.0.3  发光二极管工厂设计应为施工安装、调试检测和安全运行、维护管理创造条件。

条文说明

3.0.1  目前,从国内外的工程实践来看,发光二极管工厂的金属有机化合物化学气相沉积设备布置经常采取预留方式设计,改造和扩建的情况也比较多,设计单位在方案设计时应考虑改造、扩建、分期实施的可能性,并为此预留必要的工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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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光二极管工厂设计规范 GB51209-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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