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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原油除砂


5.2.1  除砂工艺应根据容器类型和原油含砂情况合理选择,常压油罐宜采用机械或人工方式清砂,压力容器宜采用不停产水力冲砂,有条件的站场可采用旋流除砂工艺。

5.2.2  当采用水力冲砂时,喷嘴喷射速度宜为5m/s~10m/s,每个喷嘴喷水强度不应小于0.8m3/h。

5.2.3  冲砂泵流量应按同时工作的喷嘴喷水量确定,扬程应大于冲砂泵至最远喷嘴的沿程压力降、压力容器操作压力与喷嘴压降之和。

5.2.4  压力容器的排砂管道应合理选择流速,容器内部排砂管管口应向下安装,容器外部排砂管道应具有一定的坡度。

5.2.5  采用不停产水力冲砂或旋流除砂工艺的压力容器,出油腔应采取防止沉砂的搅动措施。

5.2.6  原油除砂工艺设计中应有砂的收集和处理措施。砂可就地处理或依托已建设施集中处理。

条文说明

5.2.2  新疆油田水力冲砂时喷嘴喷射速度为8m/s,胜利油田为5m/s~10m/s,国外经验为6.5m/s~8.9m/s,本规范取5m/s~10m/s。每个喷嘴喷水强度不应小于0.8m3/h,由生产经验确定。

5.2.5  采用水力冲砂或旋流除砂工艺的分离设备,尽管单独设置了沉砂腔和出油腔,但仍然会有一部分砂子进入出油腔,如果不及时排出,沉砂将会影响出油。因此,要求在出油腔采取必要的搅动措施防止沉砂,使进出油腔的砂子随油进入后续设备进一步处理。

5.2.6  砂的收集处理可以在本站就地处理,或多个站集中处理,也可由第三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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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田油气集输设计规范 GB5035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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