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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一般规定


9.1.1 医药工业洁净厂房电气设施施工应符合设计文件、电气设施技术文件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9.1.2 医药洁净区电气设施施工前,施工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确定施工地平基准线、房间标高及设备基础基准线,应确定电气设备准确安装位置;
    2 电气设施预埋工程及预留孔应已施工完毕,并检查合格;
    3 成品夹芯板吊顶、成品夹芯板墙、门窗、屏障系统、生物安全柜等安装工序应已协调完毕,且安装位置已确定;净化空调设施应已安装完毕,并检查合格;安装环境应保持清洁、干燥,周围地面应无粉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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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工业洁净厂房施工与验收标准 GB/T51466-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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