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11.1 一般规定
11.1.1 医药洁净区施工验收包括洁净区测试、洁净度分级和微生物污染水平测试,应在洁净区测试合格和洁净度分级后进行微生物污染水平测试。
11.1.2 施工企业与用户应确认医药洁净区测试、洁净度分级和微生物污染水平测试的工作范围和内容。
11.1.3 施工企业与用户应确认医药洁净区专属性检测项目。
11.1.4 医药洁净区施工验收前,应按用户验证方案或主验证计划编制验收方案。
11.1.5 医药洁净区测试宜在洁净区“空态”“静态”和“动态”占用状态中进行,洁净度分级和微生物污染水平测试宜在“静态”和“动态”占用状态中进行。
11.1.6 医药洁净区施工验收不应替代安装确认、运行确认和性能确认。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顶部
- 上一节:11 验收
- 下一节:11.2 洁净区测试和洁净度分级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建筑装修
- 3.1 一般规定
- 3.2 地面工程
- 3.3 成品夹芯板吊顶
- 3.4 成品夹芯板内墙
- 3.5 门窗工程
- 4 净化空调系统
- 4.1 一般规定
- 4.2 风管及部件
- 4.3 风管系统安装
- 4.4 系统调试
- 5 工艺管道系统
- 5.1 一般规定
- 5.2 卫生级管道及附件安装
- 6 给水排水管道系统
- 7 设备
- 7.1 一般规定
- 7.2 医药洁净区设备安装
- 7.3 二次配管
- 8 消防、安全设施
- 8.1 一般规定
- 8.2 管线安装
- 8.3 消防、防护设备安装
- 9 电气设施
- 9.1 一般规定
- 9.2 电气线路安装
- 9.3 电气设备与装置安装
- 9.4 医药洁净区照明
- 9.5 防雷及接地安装
- 10 仪表与通信
- 10.1 仪表
- 10.2 通信系统
- 10.3 线路安装
- 11 验收
- 11.1 一般规定
- 11.2 洁净区测试和洁净度分级
- 11.3 洁净区微生物污染水平测试
- 11.4 施工验收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