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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圈梁和过梁


5.6.1 当圈梁和过梁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补强:
        1圈梁和过梁有竖向裂缝,过梁砖砌体有松动;
        2单层房屋檐口标高为5m~8m,无圈梁,二层及其以上房屋无圈梁;钢筋混凝土圈梁高度小于120mm;
        3钢筋砖过梁跨度大于2m,砖砌平拱跨度大于1.8m。
5.6.2  砖砌过梁修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过梁跨度小于1m且裂缝不严重时,可采用钢筋砖过梁补强;
        2 当过梁跨度大于或等于1m,或裂缝严重时,可采用钢筋混凝土过梁补强。

 
条文说明
5.6.1 本条系根据历年来各地修缮实际经验和现行行业标准《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确定。
5.6.2 本条规定系一般修缮部门常用修缮方法,各地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参照运用,以确保质量和房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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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修缮工程查勘与设计标准 JGJ/T11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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