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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材料


6.2.1 混凝土结构修缮所用的纵向受力钢筋宜采用HRB335、 HRB400钢筋,箍筋宜采用HPB300钢筋。
6.2.2 混凝土结构修缮的水泥宜采用微膨胀水泥,强度等级不宜低于42.5级。
6.2.3 混凝土结构修缮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比原混凝土强度等级提高一级,并不应低于C25。

 
条文说明
6.2.1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等标准的规定对钢筋规格进行调整。综合考虑修缮特点、钢筋加工和焊接的难易等因素,对受力钢筋和箍筋宜采用的型号进行了规定。
6.2.2、6.2.3 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或微膨胀水泥的修缮材料,系根据各地区加固工程实践经验确定。水泥强度等级不宜低于42.5级,系与修缮加固用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20相对应。通过调查表明:混凝土结构加固工程,将混凝土强度等级比原结构构件的强度等级提高一级,有利于保证新浇混凝土与原混凝土间的粘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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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修缮工程查勘与设计标准 JGJ/T117-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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