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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residential building for the aged
GB 50340-2016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7年7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 告
第1339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40-2016,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2.1、5.3.1、5.4.1、6.1.1、6.4.3、7.2.1、8.6.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 50340-2003和行业标准《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 122-99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10月25日
2016年10月25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基地与规划设计;5.公共空间;6.套内空间;7.物理环境;8.建筑设备。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是:明确了老年人居住建筑的定义及适用范围;增加了术语;扩展了节能、室内环境、建筑设备的内容;加强了老年人日常居住安全方面条文的强制力。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国家住宅工程中心(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9号,邮政编码:100044)。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国社会福利协会
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
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上海市老龄科学研究中心
哈尔滨工业大学同济大学
青岛理工大学
河南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加单位:北京北控老年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刘燕辉 王贺 王羽 赵冠谦 林建平 李耀培 薛蜂 蒋朝晖 焦舰 吴秋风 郭平 黄献明 王连顺 李桂文 姚栋 李承来 殷志刚 黄建设 曹沛源 万宁 李向阳 莫飞 韩亚非 钟开健 魏维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徐正忠 冯晓丽 窦以德 何珊珊 周燕珉 路红 张大玉 潘忠诚 王小荣 曾捷 戎向阳 周爱农
本规范参编单位: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国社会福利协会
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
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天津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上海市老龄科学研究中心
哈尔滨工业大学同济大学
青岛理工大学
河南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加单位:北京北控老年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刘燕辉 王贺 王羽 赵冠谦 林建平 李耀培 薛蜂 蒋朝晖 焦舰 吴秋风 郭平 黄献明 王连顺 李桂文 姚栋 李承来 殷志刚 黄建设 曹沛源 万宁 李向阳 莫飞 韩亚非 钟开健 魏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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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4 基地与规划设计
- 4.1 选址及布局
- 4.2 道路交通
- 4.3 场地设施
- 4.4 绿化景观
- 4.5 室外坡道、台阶
- 5 公共空间
- 5.1 建筑物的出入口
- 5.2 公用走廊
- 5.3 楼梯
- 5.4 电梯
- 5.5 扶手
- 5.6 安全疏散
- 6 套内空间
- 6.1 老年人住宅套型
- 6.2 老年人公寓套型
- 6.3 卧室、起居室(厅)
- 6.4 厨房
- 6.5 卫生间
- 6.6 过道、储藏空间
- 6.7 阳台、露台
- 6.8 门窗
- 7 物理环境
- 7.1 声环境
- 7.2 光环境
- 7.3 热环境
- 7.4 风环境
- 7.5 空气质量
- 8 建筑设备
- 8.1 给水排水
- 8.2 采暖
- 8.3 通风
- 8.4 防烟、排烟
- 8.5 空调
- 8.6 电气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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