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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室外坡道、台阶
4.5.1 室外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外轮椅坡道的净宽不应小于1.20m,坡道的起止点应有直径不小于1.50m的轮椅回转空间;
2 室外轮椅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12,每上升0.75m时应设平台,平台的深度不应小于1.50m;
3 室外轮椅坡道的临空侧应设置栏杆和扶手,并应设置安全阻挡措施。
4.5.2 室外台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同时设置轮椅坡道;
2 台阶踏步不宜小于2步,踏步宽度不宜小于0.32m,踏步高度不宜大于0.13m;台阶的净宽不应小于0.90m;
3 在台阶起止位置宜设置明显标识。
条文说明
4.5.1 当老年人经常活动的区域,包括公共绿地、室外通道、社区服务设施周边场地等,无法避免较大的高差变化时,会对场地进行无障碍处理,同时利用坡道解决高差问题。此条中的坡道为轮椅坡道,需满足轮椅通行的要求。
第1款 室外步行道上的轮椅坡道净宽不应小于1.20m,能够保证轮椅和行人对向通行时,一个人能够侧身通过。直径为1.50m的面积对于轮椅来说是比较舒适的回转空间,考虑到室外空间相对于室内空间来说更加宽裕,所以规定坡道的起止点应有直径不小于1.50m的轮椅回转空间,以方便乘轮椅的老年人使用。
第2款 规定了室外步行道路上轮椅坡道的最大坡度和最大高度。很多老年人不得不借助轮椅出行,而其中有相当一部分老年人没有人陪护。所以应尽量设置平缓的轮椅坡道,而且上升一定的高度还要设置休息平台。休息平台的设置是出于安全的考虑,避免轮椅下滑速度过大产生危险。
第3款 轮椅坡道侧面临空时,容易出现拐杖底部或轮椅小轮滑出,造成安全隐患。阻挡措施可以是高度不小于50mm的安全挡台,也可以做与地面空隙不大于100mm的斜向栏杆等。
4.5.2 第2款 一步台阶是非常危险的,使用者会因看不清台阶的存在而跌倒,这对于老年人的伤害会很大,所以规定室外台阶和踏步不宜小于2步,而且要视觉上清晰。台阶是老年人发生摔伤事故的多发地,因此,通常采用加大踏步宽度,降低踏步高度的做法方便老年人蹬踏。同时应注意保证台阶的净宽,避免发生碰撞,特别是对持拐杖的老年人,轻微的碰撞可能产生危险。
第3款 为防止老年人绊倒和跌倒,要求在台阶起止位置设明显标志,可在台阶起止位置的地面粘贴醒目标识,还可在台阶起止位置利用颜色醒目的提示盲道起到相应的作用,也可在起止踏步的边缘用醒目的颜色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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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4 基地与规划设计
- 4.1 选址及布局
- 4.2 道路交通
- 4.3 场地设施
- 4.4 绿化景观
- 4.5 室外坡道、台阶
- 5 公共空间
- 5.1 建筑物的出入口
- 5.2 公用走廊
- 5.3 楼梯
- 5.4 电梯
- 5.5 扶手
- 5.6 安全疏散
- 6 套内空间
- 6.1 老年人住宅套型
- 6.2 老年人公寓套型
- 6.3 卧室、起居室(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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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 过道、储藏空间
- 6.7 阳台、露台
- 6.8 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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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 风环境
- 7.5 空气质量
- 8 建筑设备
- 8.1 给水排水
- 8.2 采暖
- 8.3 通风
- 8.4 防烟、排烟
- 8.5 空调
- 8.6 电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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