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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一般规定
11.1.1 地铁快线的防灾应按不同运行模式、疏散方式和区间长度等条件进行设计。
11.1.2 地铁快线的防灾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和《地铁设计防火标准》GB51298的规定外,还应对长区间、超长区间和越行站进行防灾设计。
11.1.3 区间防灾疏散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通过纵向疏散到车站、横向疏散至相邻区间以及通过竖向疏散楼梯疏散至地面等方式进行安全疏散;
2 对于超长区间应加密横向疏散通道;
3 对于设置区间渡线的超长区间,系统设计应具备保持动力的列车可换向转线运行至对侧区间进行疏散救援的条件。
11.1.4 当区间隧道采用纵向通风方案时,区间风井应按列车最小运行间隔下每个通风区段内不超过一列车进行配置;同时,信号系统应采取措施控制相邻列车在阻塞和火灾工况下位于不同的通风区段内。
条文说明
11.1.2 地铁快线的防灾设计应符合《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地铁设计防火标准》GB51298-2018的规定。地铁快线区间通常较长,为满足在紧急情况下的区间防灾及疏散要求,本标准重点对长区间和超长区间的防灾及疏散设计提出了较上述标准更加严格的要求,或者对上述标准在部分条款上进行了必要的补充。
11.1.3 区间事故工况下,乘客步行疏散至相邻车站的时间较长,疏散难度大,应根据事故工况采取纵向疏散至车站、横向疏散至相邻区间和通过竖向疏散楼梯疏散至地面的综合疏散措施以提高疏散效率,并保障所有区间阻塞的列车均具备相对独立的疏散条件,减少阻塞列车疏散的相互影响。对于超长区间因至少存在一列车乘客不能及时疏散至相邻车站的情况,而仅通过区间竖向疏散楼梯疏散的能力有限且疏散至地面的高度有可能较高,需适当加强横向疏散救援的措施,提高救援效率。对于设置区间渡线的超长区间,如阻塞列车还未丧失动力,在确认行车安全的条件下,可通过转线运行,提高疏散救援效率。
11.1.4 设置区间风井主要为了确保相邻列车分处于不同的通风区段,从而避免火灾对相邻列车的不利影响。当按行车专业计算的区间运行时间及最大发车对数来设置中间风井时,如果信号系统不采取相应的运行控制措施,紧急情况下还是无法保证火灾列车所在的通风区段内只存在1列车的情况,此时如果启动纵向排烟,将可能对非火灾列车造成二次灾害,导致伤亡事故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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