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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锚杆支护工程
Ⅰ 主控项目
9.1.1 锚杆的杆体及配件的材质、品种、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不同规格的锚杆进场后,同一规格的锚杆按1500根或不足1500根的抽样检验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或出厂试验报告、抽样检验报告,并在施工中实查。
9.1.2 水泥卷、树脂卷和砂浆锚固材料的材质、规格、配比、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3000卷或不足3000卷的每种锚固材料进场后抽样检验不应少于一次。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或出厂试验报告、抽样检验报告,并在施工中实查。
9.1.3 锚杆安装应牢固,托板紧贴壁面、不松动。锚杆的柠紧扭矩不得小于100N·m。
检查数量:每循环中逐根安装检查;中间、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
检验方法:用扭力扳手测扭矩、观察,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9.1.4 锚杆的抗拔力最低值不得小于设计值的90%。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附录F第F.0.1条的规定选检查点。
检验方法:用锚杆拉力计做抗援力试验,中间、竣工验收时,抽查试验记录,必要时应进行现场实测。
Ⅱ 一般项目
9.1.5 锚杆(或预应力锚杆)、锚网、锚网背支护的井巷工程净断面规格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1.5的规定。
表9.1.5 锚杆(或预应力锚杆)、锚网、锚网背支护井巷工程净
断面规格的允许偏差
检查数量:逐循环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和测点。
检验方法:挂中、腰线尺量检查。
检验方法:挂中、腰线尺量检查。
9.1.6 锚杆的间距、排距的允许偏差应为土100mm。
检查数量:检查每循环中最大和最小的间距、排距:中间、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和测点。
检验方法:尺量,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9.1.7 锚杆孔的深度允许偏差应为0~50mm。
检查数量:每循环中逐孔检查;中间、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
检验方法:插杆尺量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9.1.8 锚杆孔的方向与并巷轮廊线的角度或与层理面、节理面、裂隙面夹角不应小于75°。
检查数量:每循环中逐孔检查;中间、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
检验方法:插杆用半圆仪全数检查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9.1.9 锚杆支护井巷工程的锚杆外露长度不应大于50mm;锚喷支护的爆破材料库成巷后,锚杆不得外露。
检查数量:每循环中逐孔检查;中间、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
检验方法:现场观察或实测或抽查施工检查记录。
条文说明
Ⅰ 主控项目
9.1.1、9.1.2 这两条为强制性条文。锚杆及锚固剂的材质、品种、规格、强度和锚固剂的配合比及性能直接关系到煤矿井巷工程的支护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现行国家标准《岩土锚杆与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技术规范》GB50086的有关规定。
9.1.3 锚杆的托板能否紧贴壁面,对于锚杆的锚固效果十分重要,因此,将其作为检验锚杆安装质量的主要指标。
9.1.4 锚杆抗拔力是检验锚杆锚固效果的重要指标,应按规定进行检验。
采用拉力计检验锚杆抗拔力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安装拉力计时,其作用线应与锚杆同心。
(2)均匀加载,缓慢拉拔至设计吨位即停止,一般不做破坏性试验。
(3)拉力计应固定牢靠,并有安全保护措施。
(4)树脂锚杆、快硬水泥锚杆和早强水泥砂浆锚杆应在安装28d后测定。树脂锚杆若在安装后0.5h测定,应将测定值乘以1.3的系数(树脂锚杆安装0.5h强度可达到28d强度的65%~90%,1.3为65%与90%的平均值的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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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D 煤矿井巷工程料石、混凝土块质量检验方法和抽检数量
- 附录E 煤矿井巷支护工程混凝土强度的检验
- 附录F 煤矿井巷支护工程锚杆喷射混凝土抗压强度的检查数量和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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