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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基槽工程


Ⅰ 主控项目
15.1.1 井下各种风门、防火门、防爆门、防水闸门、排泥仓密闭门和各种密闭墙的基槽四周必须挖到实底、硬顶、实帮,成形应规整。
        检查数量:检查基槽四周。
        检验方法:全面检查,中间、竣工验收时,抽查《工序质量检验验收记录》。
Ⅱ 一般项目
15.1.2 基槽的宽度和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应为0~200mm。
        检查数量:基槽四周每边选2个测点。
        检验方法:挂中、腰线尺量检查。
15.1.3 基槽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应为0~200mm。
        检查数量:上、下口左、右各2个测点。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
条文说明
Ⅰ 主控项目
15.1.1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由于基槽的开挖质量关系到工程使用功能和安全性能,故将基槽的开挖质量划为主控项目。
Ⅱ 一般项目
15.1.2、15.1.3 为了保证其质量,规定了基槽的长、宽、深均不得小于设计值,否则应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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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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