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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轨道工程
Ⅰ 主控项目
17.4.1 钢轨的规格、型号、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采用30kg/m及其以上轨型的钢轨在使用前,必须逐根调直整平;严禁在主要运输线路使用磨损超过限度的钢轨,严禁在同一条运输线路上铺设不同型号的钢轨。主要运输线路钢轨垂直磨耗限度必须符合表17.4.1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面检查;中间、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并检查出厂合格证。
表17.4.1主要运输线路钢轨垂直磨耗限度
17.4.2 轨道所用的连接件及扣件的规格、型号应与轨型相符,数量应齐全、质量应完好;两种不同轨型的轨道相接时,应采用过渡轨,接轨平顺。
检查数量:全面检查;中间、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并检查出厂合格证。
17.4.3 运行架线电机车的轨道回流线和该轨道与非回流轨道连接处的绝缘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现场检测。
17.4.4 轨道应符合设计要求,其轨距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主要运输线路为-3mm~+5mm;
一般运输线路为-4mm~+6mm.
一般运输线路为-4mm~+6mm.
曲线部分的轨距设计加宽值应符合表17.4.4的规定。
表17.4.4 曲线部分轨距加宽值
检查数量:全面检查;中间、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
检验方法:用矿用轨道尺量检查点上的轨距。
17.4.5 轨道的两轨面的高低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要运输线路直线段应为0~5mm,曲线段应为-2mm~+5mm;
2 一般运输线路直线段应为0~6mm,曲线段应为-2mm~+5mm;
3 曲线部分的轨距设计加高值应符合表17.4.5的规定;
4 超出表17.4.5中规定的部分可按下式计算:
H=100SV²/R (17.4.5)
式中:H一外轨超高值(mm);
S一轨距(m);
V一电机车牵引平均速度(m/s);
R一曲线半径(m)。
S一轨距(m);
V一电机车牵引平均速度(m/s);
R一曲线半径(m)。
检查数量:全面检查;中间、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
检验方法:用水平尺和塞尺量检查点的两轨面高低差。
表17.4.5 曲线部分的外轨加高值
续表17.4.5
续表17.4.5
17.4.6 轨道的接头高低差和内错距均应为0~2mm。
检查数量:全面检查;中间、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
检验方法:用水平尺和塞尺量检查点前一个接头的高低差和内错距。
17.4.7 轨道接头的轨缝宽度应为0~5mm,焊接不得有裂纹。
检查数量:全面检查;中间、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
检验方法:用塞尺测量检查点前一个接头的轨缝宽度。
17.4.8 两轨接头应采用悬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直线段应对接,相对错距应为0~60mm;
2 曲线段和使用抱轨式人车的斜井绞车道应错接,相对错距应为轨长的1/3~1/4。
检查数量:全面检查;中间、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曲线段和使用抱轨式人车的斜井绞车道应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点前一个两轨接头的相对错距。
17.4.9 扣件钉连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要运输线路的道钉或螺栓、压板的俯仰歪斜或浮离量均应为0~2mm;
2 一般运输线路的道钉或螺栓、压板的俯仰歪斜或浮离量均应为0~3mm;
3 固轨器连接的轨枕及底座、卡簧与轨型配套,钢轨底平面与底座平面应密合,不得有大于1mm的间隙,有0~1mm间隙的不得超过10%,卡簧的外股应全部插人止退槽内。
检查数量:全面检查;中间、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点前一个两轨接头的道钉或螺栓、压板的浮离量或钢轨底平面与底座平面的间隙,并敲击。
17.4.10 道砟道床的捣固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要运输线路:轨枕两端轨底道砟应密实,道岔及钢轨接头处应无空吊板;其他部位不连续的空吊板不得大于10%;
2 一般运输线路:轨枕两端轨底道砟应密实,道岔及钢轨接头处应无空吊板;其他部位不连续的空吊板不得大于15%。
检查数量:全面检查;中间、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检验每个检查点前3根轨枕,岔枕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锤全面敲击、观察检查。
17.4.11 甩车场的铺设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应为0~300mm;直线与曲线衔接应圆顺通畅,高低道高差的允许偏差应为±50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挂线尺量检查,并做甩车试验。
17.4.12 吊桥式甩车场的吊桥梁、尖轨铺设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吊桥梁的结构及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吊桥尖轨的尖端与上或下山的轨面密贴,其间隙应控制在0~1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塞尺尺量检查。
17.4.13 无缝轨道的焊接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两股钢轨始终端相错量均不得超过0~40mm,其焊接边与轨枕边的距离不得小于70mm;
2 焊缝不得有裂纹;
3 外形宜平直,其矢度应为0~1mm。
检查数量:全面检查;中间、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检验每个检查点前一对焊缝,道岔焊缝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Ⅱ 一般项目
17.4.14 钢轨铺设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7.4.14的规定。
检查数量:全面检查;中间、竣工验收时,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选检查点,曲线段至少设一个检查点。
表17.4.14 钢轨铺设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续表17.4.14
续表17.4.14
条文说明
Ⅰ 主控项目
17.4.1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钢轨的质量直接影响车辆的运输安全,必须严格执行。
17.4.3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是根据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制定的。
17.4.8 无论轨道对接还是错接,在接头处采取垫接,均会削弱钉连强度,形成连接的薄弱环节。因此,两轨接头应采用悬接方式,不应采用垫接方式。轨道对接是消除列车产生蛇型运行的手段之一,而使用抱轨式人车的斜井(或巷)轨道采用错接是出于安全需要而作出的规定。
17.4.10 道砟捣固和密实与否,是降低轨道损耗、避免轨道在垂直方向产生不均匀变形的重要环节。因而,将道砟捣固质量检验列入了主控项目。
17.4.11 甩车场影响甩车顺利运行的因素较多,有些难以进行量化规定检验,而严格控制甩车场位置和高低差,则可间接制约列车在甩车场的运行质量,故本条只对甩车场位置偏差和高低道的高差做了规定。
17.4.13 无缝线路中的焊接质量是保持线路安全运行的重要因素,因而,本条除规定无缝线路的道床、轨枕、轨道、道岔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本章相应的规定外,还特别规定了道轨的始终端相错量和焊接质量要求。
续表3
17.4.13 无缝线路中的焊接质量是保持线路安全运行的重要因素,因而,本条除规定无缝线路的道床、轨枕、轨道、道岔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本章相应的规定外,还特别规定了道轨的始终端相错量和焊接质量要求。
Ⅱ 一般项目
17.4.14 表17.4.14第6款“曲线方向”正矢的设计值可按表3或公式算出。
表3 2m绳量曲线正矢值
续表3
表3未包括部分可按下式计算:
△h=100b²/8R×1000 (1)
式中:△h—正矢值(mm);
b—弦长(m);
R一曲线半径(m)。
b—弦长(m);
R一曲线半径(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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