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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3.0.1 光伏发电站设计应综合考虑太阳能资源条件、土地和建筑条件、安装和运输条件等因素,并应满足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环保、美观、便于安装和维护的要求。
3.0.2 光伏发电站设计在满足安全性和可靠性的同时,应优先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3.0.3 大型光伏发电站内应装设太阳能辐射现场观测装置,中型光伏发电站内宜装设太阳能辐射现场观测装置。
3.0.4 光伏发电站规模大小可按本期建设的额定容量进行划分:
    1 小型光伏发电站:额定容量小于或等于6MW;
    2 中型光伏发电站:额定容量大于6MW且小于或等于50MW;
    3 大型光伏发电站:额定容量大于50MW。
3.0.5 光伏发电站设计宜选用智能一体化设备或装置,并宜采用现代数字信息技术和集成优化控制管理系统。

3.0.6  建筑物上安装的光伏发电系统,不得降低相邻建筑物的日照标准。

3.0.7  在既有建筑物上增设光伏发电系统,必须进行建筑物结构和电气的安全复核,并应满足建筑结构及电气的安全性要求。

3.0.8  光伏发电站设计时应对站址及其周围区域的工程地质情况进行勘探和调查,查明站址的地形地貌特征、结构和主要地层的分布及物理力学性质、地下水条件等。

3.0.9  (此条删除)

3.0.10 在既有建筑物上增设光伏发电系统,不得影响消防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
3.0.11 与农业、牧业和渔业生产相结合的光伏发电站应根据种植物和养殖物的生长特性,以及种植、养殖工艺特点进行设备选择和布置。光伏发电设施应满足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并满足农作物、养殖物对阳光的需求,以及生产作业、禽畜活动、渔业养殖和捕捞等对空间条件的要求。
3.0.12 光伏发电站的电气设备和装置应结合当地的环境条件进行选择;对在极端低温、高湿、高热、沙尘多发、沿海滩涂和大气污染严重地区使用的电气设备和装置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在海拔高2000m及以上高原地区使用的电气设备和装置应选用高原型产品或进行绝缘性能校验。
3.0.13 光伏发电站升压站或开关站的电气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35kV~110kV变电站设计规范》GB 50059及《220kV~750kV变电站设计技术规程》DL/T 5218的规定。
3.0.14 光伏发电站的消防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和《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GB51251的规定。
条文说明
3.0.3 光伏发电站装设太阳能辐射观测装置目的是用于辅助分析电站运行状况(包括系统发电效率、组件衰减),并为光伏发电站发电功率预测提供太阳能资源分析实时数据。如果光伏发电站工程前期已设置的现场观测站在厂址范围内,可优先考虑利用,避免重复建设。
3.0.4 由于地面光伏电站单体建设容量不断增大,以及电网接入政策的调整,本次修改对光伏发电站规模大小的划分标准进行了调整。调整主要依据电网接入相关规定:根据现行行业标准《配电网规划设计技术导则》DL/T5729的要求,对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MW的光伏发电系统,一般以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对容量6MW~50MW的光伏电站,选用20kV~110kV电压等级接入电网。对容量超过50MW的光伏电站,一般选用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主电网。

3.0.5  与其他发电方式相比,光伏发电系统简单、设备集成度高,相对来说比较容易能实现电站智能化运行。优先选用智能一体化设备或装置、现代数字信息技术和集成优化控制管理系统,可以实现光伏电站与智能电网、需求侧相互协调,与资源和环境相互融合,大大提高电站安全、高效、经济运行的水平。

3.0.6  当建筑物上安装的光伏发电系统,对相邻建筑物的日照有影响时,为了避免与建筑周围邻近建筑物业主之间因日照引起纠纷,在光伏发电站建设前,需要事先与相关业主进行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3.0.7  在既有建筑物上建设光伏发电系统,有可能对既有建筑物的安全性造成不利影响,威胁人身安全,因此必须进行安全复核。这些不利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增加了既有建筑物的荷载,对既有建筑物的结构造成了破坏,导热不利致使既有建筑物局部温度过高,防雷接地性能不足等。

3.0.8  地质勘探或调查的目的是为确定站址、解决岩土工程问题提供基础资料。

3.0.10 为了保证消防安全,在既有建筑物上建设光伏发电系统,需要增加的相关设备和设施不能影响既有建筑物的消防安全,包括不能占用消防通道,不能影响消防设施的使用等。
3.0.11 对与农业、牧业和渔业等相结合光伏发电站,光伏组件的选型、安装和布置需要考虑农作物和养殖物生长的光照和活动空间要求。光伏发电设备、组件支架的布置和电缆敷设还要为种植、养殖过程中生产设施或机械的作业通道预留空间。另外逆变器、就地升压变压器、漂浮式支座等设备选择和光伏方阵布置要减少对农作物和养殖物生长环境的影响,特别是与渔业相结合的光伏发电站,要注重对水体保护。
3.0.12 光伏发电站的电气设备和装置的选择要结合所使用的环境条件情况,环境条件包括:环境温度、相对湿度、海拔高度、地震烈度、污秽等级、风沙盐雾等,在极端或特殊环境条件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和装置要有相应的防护措施;或选用满足环境条件的特种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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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站设计标准 GB50797-2012(202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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