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8.4 直流系统


8.4.1  光伏发电站宜设蓄电池组向继电保护、信号、自动装置等控制负荷和交流不间断电源装置、断路器合闸机构及直流事故照明等动力负荷供电,蓄电池组应以全浮充电方式运行。

8.4.2  蓄电池组的电压可采用220V或110V。

8.4.3  蓄电池组及充电装置的选择可按现行行业标准《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 5044的规定执行。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目录导航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
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 GB50797-2012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