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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电能计量


9.6.1  光伏发电站电能计量点宜设置在电站与电网设施的产权分界处或合同协议中规定的贸易结算点;光伏发电站站用电取自公用电网时,应在高压引入线高压侧设置计量点。每个计量点均应装设电能计量装置。电能计量装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和《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DL/T 5137的规定。

9.6.2  光伏发电站应配置具有通信功能的电能计量装置和相应的电能量采集装置。同一计量点应安装同型号、同规格、准确度相同的主备电能表各一套。

9.6.3  光伏发电站电能计量装置采集的信息应接入电力调度部门的电能信息采集系统。

条文说明

9.6.1  电能计量点原则上应设置在电站与电网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但为了便于计量和管理,经双方协商同意,也可设置在购售电合同协议中规定的贸易结算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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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 GB50797-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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