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4.1 一般规定


4.1.1  食品工业洁净用房应根据食品生产对除菌除尘和卫生要求分级。

4.1.2  洁净用房应明确其中生产的关键控制点、关键区域和背景区域,并应分别定级。应尽量缩小高级别区域的面积。

条文说明

4.1.1、4.1.2  食品控制是从饲养(种植)、收获、加工、流通到消费整个过程,本规范的制订主要针对食品生产过程的控制。食品生产过程的控制应注重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突出对最终产品质量和食品卫生有重要影响的关键控制点,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和控制措施。食品开放式生产比封闭式生产需要更高级别卫生要求的生产车间。强调对最终产品质量和食品卫生有重要影响的关键控制点的控制,缩小控制范围。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食品工业洁净用房建筑技术规范 GB50687-2011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手机APP下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