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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4.1.1 食品工业洁净用房应根据食品生产对除菌除尘和卫生要求分级。
4.1.2 洁净用房应明确其中生产的关键控制点、关键区域和背景区域,并应分别定级。应尽量缩小高级别区域的面积。
条文说明
4.1.1、4.1.2 食品控制是从饲养(种植)、收获、加工、流通到消费整个过程,本规范的制订主要针对食品生产过程的控制。食品生产过程的控制应注重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突出对最终产品质量和食品卫生有重要影响的关键控制点,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和控制措施。食品开放式生产比封闭式生产需要更高级别卫生要求的生产车间。强调对最终产品质量和食品卫生有重要影响的关键控制点的控制,缩小控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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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言
- 2 术语
- 3 工厂平面布置
- 3.1 一般规定
- 3.2 总平面布置
- 3.3 洁净生产区
- 3.4 仓储区
- 4 洁净用房分级和环境参数
- 4.1 一般规定
- 4.2 等级
- 4.3 环境参数
- 5 对工艺设计的要求
- 5.1 工艺布局
- 5.2 工艺设备与工艺管道
- 5.3 物流与物料净化
- 5.4 人员净化
- 6 建筑
- 6.1 一般规定
- 6.2 建筑装饰
- 6.3 建筑防虫害、鼠害措施
- 7 通风与净化空调
- 7.1 系统
- 7.2 气流组织
- 7.3 净化送风参数
- 8 给水排水
- 8.1 一般规定
- 8.2 给水
- 8.3 排水
- 8.4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
- 9 电气
- 9.1 配电
- 9.2 照明
- 9.3 自动控制
- 10 检测、验证与验收
- 10.1 环境参数检测
- 10.2 确认和验证
- 10.3 工程验收
- 附录A 食品生产良好卫生生产环境
- 附录B 工程验收检查确认项目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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