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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一般规定


8.1.1  食品工业洁净用房的工艺给排水系统,从设计、施工到生产运行应有可靠性验证。

8.1.2  洁净用房的给水排水干管应敷设在技术夹层或技术夹道内。

8.1.3  当管道外表面存在结露风险时,应采取防护措施。防结露层外表面应光滑易于清洁,并不得对洁净用房造成污染。

8.1.4  管道穿过洁净用房墙壁、楼板时应设套管,管道和套管之间应采取密封措施。

条文说明

8.1.2  洁净用房内的给水排水干管敷设方式直接影响洁净用房的空气洁净度。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洁净室内给水排水管道,本条对室内于管的敷设作了规定。

8.1.3  管道内的水与周围环境有温差,管道外壁可能结露,凝水的产生会带来围护结构破坏、影响室内装饰等诸多问题,因此要求对有可能结露的管道采取防结露的措施。对于防结露层的外表面,可以采用薄钢板或薄铝板作外壳,便于清扫而且不易产生灰尘。

8.1.4  穿过洁净用房的管道,其穿管处的密封是保证室内空气参数(尤其是静压差、含尘浓度、沉降菌浓度等参数)的重要一环。密封不好或不进行密封,会导致洁净用房失压,为了维持一定的静压差,必然要增大所需的压差风量,造成能量浪费,如不增大所需压差风量,则失压的后果有可能导致非洁净用房(区)的尘粒顺管道缝隙进入洁净用房,从而破坏洁净用房内的洁净环境。实践表明,采用套管方式是行之有效的。对无法设置套管的部位,应采用微孔海绵、有机硅橡胶、橡胶圈及环氧树脂冷胶等进行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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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工业洁净用房建筑技术规范 GB5068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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