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6.1 一般规定


6.1.1  食品工业洁净用房的建筑设计除应满足生产工艺需求外,尚应满足不产尘、不积尘、耐腐蚀、防潮、防霉、易清洁的要求,并应符合防火、环保规定。

6.1.2  食品工业洁净用房应便于安装空调净化设备、风管和风口,室内净高应满足生产工艺要求。

条文说明
6.1.1  为了减少食品工业洁净用房建筑内表面积尘,防止在室内气流作用下引起积尘的二次飞扬,为了有利于室内清洁、便于除尘,本规范对建筑装饰装修提出了这些要求。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食品工业洁净用房建筑技术规范 GB50687-2011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