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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室内荒料堆场
6.3.1 室内荒料堆场的建筑结构应满足生产工艺的要求。
6.3.2 室内荒料堆场的平面设计,应保证运输道路的相互贯通。
6.3.3 室内荒料堆场的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地基耐压强度应满足单位面积存放荒料的重量;设计中应计算建筑物地基对堆料荷载的最大承受能力。
6.3.4 室内荒料堆场的起重设备宜选用桥式起重机,起重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承载能力应满足装运最大荒料重量1.25倍的要求;
2 起重设备的工作范围应覆盖室内荒料堆场;
3 当室内荒料堆场与加工生产线处于同一车间内时,起重机的工作范围应满足荒料车的工作位置要求。
6.3.5 室内荒料堆场安装翻料机、整形设备和荒料车,可按本规范第6.2.7条规定执行。
6.3.2 在室内荒料堆场平面设计时,应考虑运输道路的相互贯通,以满足装运荒料的汽车、叉装机或叉车行驶,方便荒料的装卸和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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