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11.3 工艺及设备节能
11.3.1 在保证石材生产线工艺要求的前提下,工序之间应缩短运输距离。
11.3.2 选择石材生产设备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综合性价比相同条件下,应优先选用性能先进、能耗低的加工设备;
2 在同等锯切质量和加工效率的条件下,应优先选择锯缝小的锯切设备;
3 在综合成本相同的条件下,应优先选择连续磨抛生产线设备;
4 使用烘干炉作为板材或毛坯干燥设备时,应选择当地所能提供的经济、环保能源。
11.3.3 选择石材生产线辅助设备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优先选择能耗低的辅助设备;
2 电源开关和管道阀门的位置设置,应方便工作人员操作。
11.3.4 电气设备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机、水泵、空气压缩机等设备宜采用变频调速控制;
2 对于容量较大、无调速要求的设备宜采用电机节电器、电容就地补偿方式。
11.3.1 缩短工序之间的运距,可减少吊运设备作业距离、降低生产成本。
11.3.2 本条对石材生产设备的选择做了规定。
2 锯缝小的锯切设备可降低单位产品的能源消耗。
3 连续磨抛生产线设备的磨抛质量好、生产效率高。
说明 返回
顶部
- 上一节:11.2 总图与建筑节能
- 下一节:11.4 公用设施节能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3.1 设计规模
- 3.2 设计依据
- 4 总体规划与厂址选择
- 5 总图运输
- 5.1 一般规定
- 5.2 总平面布置
- 5.3 竖向设计
- 5.4 交通运输
- 5.5 管线综合布置
- 5.6 绿化设计
- 6 荒料堆场
- 6.1 堆场规模及布置
- 6.2 露天荒料堆场
- 6.3 室内荒料堆场
- 7 生产工艺
- 7.1 一般规定
- 7.2 工艺及设备布置
- 7.3 生产工艺方案
- 7.4 生产设备选型
- 7.5 生产场地设置
- 8 建筑与结构
- 8.1 一般规定
- 8.2 生产管理及生活建筑
- 8.3 构筑物
- 8.4 建筑构造设计
- 8.5 主要结构选型
- 8.6 减振处理
- 9 生产废水处理
- 10 公用辅助工程
- 10.1 给水与排水
- 10.2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 10.3 照明
- 10.4 压缩空气站
- 10.5 维修车间
- 11 节能
- 11.1 一般规定
- 11.2 总图与建筑节能
- 11.3 工艺及设备节能
- 11.4 公用设施节能
- 12 环境保护
- 12.1 一般规定
- 12.2 水污染防治
- 12.3 噪声及振动防治
- 12.4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 12.5 粉尘污染防治
- 13 职业安全卫生
- 13.1 防火、防爆
- 13.2 防电伤
- 13.3 防机械伤害
- 13.4 防噪声
- 13.5 防有害气体
- 附录A 装饰石材工厂建筑物(或构筑物)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耐火等级及防火间距
- 附录B 地下管线与建筑物(或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
- 附录C 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
- 附录D 地下管线之间的最小垂直净距
- 附录E 生产车间及辅助建筑最低照度标准
- 附录F 装饰石材工厂各类工作场所噪声限值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