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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构件的局部承压


5.6.1 构件的顺纹局部承压承载能力,应按下列要求验算:
    1 验算构件的顺纹局部承压时,按承压净面积计算。构件的顺纹局部承压强度设计值应采用顺纹抗压强度设计值。
    2 当局部承压产生的压应力大于顺纹受压强度设计值的75%时,局部承压的荷载应作用在厚度不小于6mm的钢板上或其他具有相同刚度的材料上。
5.6.2 构件的横纹局部承压产生的压应力,不得大于本规范表4.2.2-6中规定的胶合木横纹承压强度值。
5.6.3 当验算构件的斜面局部承压时,斜面局部承压强度设计值应按本规范公式(4.2.2)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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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合木结构技术规范 GB/T50708-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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