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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销轴类紧固件的连接计算
6.2.1 销轴类紧固件的端距、边距、间距和行距的最小值尺寸应符合表6.2.1的规定。
表6.2.1 销轴类紧固件的端距、边距、间距和行距的最小值尺寸
注:用于确定最小边距的l/d值(l为紧固件长度,d为紧固件的直径),应取下列两者中的较小值:
1 紧固件在主构件中的贯入深度lm与直径d的比值lm/d;
2 紧固件在侧面构件中的总贯入深度ls与直径d的比值ls/d。
6.2.2 交错布置的销轴类紧固件(图6.2.2),应按以下规定确定紧固件的端距、边距、间距和行距布置要求:
1 对于顺纹荷载作用下交错布置的紧固件,当相邻行上的紧固件在顺纹方向的间距不大于4d时,则认为相邻行的紧固件位于同一截面;
2 对于横纹荷载作用下交错布置的紧固件,当相邻行上的紧固件在横纹方向的间距不小于4d时,则紧固件在顺纹方向的间距不受限制;当相邻行上的紧固件在横纹方向的间距小于4d时,则紧固件在顺纹方向的间距应符合本规范表6.2.1的规定。
图6.2.2 紧固件交错布置几何位置示意图
6.2.3 当六角头木螺钉承受轴向上拔荷载时的端距、边距、间距和行距的最小值应满足表6.2.3的规定。
表6.2.3 六角头木螺钉承受轴向上拔荷载时的端距、边距、间距和行距的最小值
注:d为六角头木螺钉的直径。
6.2.4 对于采用单剪或对称双剪的销轴类紧固件的连接(图6.2.4),当满足下列要求时,承载力设计值可按本规范第6.2.5条的规定计算:
1 构件连接面应紧密接触;
2 荷载作用方向与销轴类紧固件轴线方向垂直;
3 紧固件在构件上的边距、端距以及间距应符合本规范表6.2.1的规定;
4 六角头木螺钉在单剪连接中的主构件上或双剪连接中侧构件上的最小贯入深度(不包括端尖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六角头木螺钉直径的4倍。
图6.2.4 销轴类紧固件的连接方式
6.2.5 对于采用单剪或对称双剪连接的销轴类紧固件,每一剪面承载力设计值Z应按下列4种破坏模式进行计算,并取各计算结果中的最小值作为销轴类紧固件连接的承载力设计值。
1 销槽承压破坏:
1) 对于单剪连接或双剪连接时主构件销槽承压破坏应按
下式计算:
2) 对于侧构件销槽承压破坏应按下式计算:
注:单剪连接中的主构件为厚度较厚的构件;双剪连接中的主构件为中间构件。
式中:
d——紧固件直径(mm);对于有螺纹的销体,d为根部直径;当螺纹部分的长度小于承压长度的1/4时,d为销体直径;
lm、ls——主、次构件销槽承压面长度(mm);
fem、fes——主、次构件销槽承压强度标准值(N/mm2),按本规范第6.2.6条确定;
Rd——与紧固件直径、破坏模式及荷载与木纹间夹角有关的折减系数,按表6.2.5规定采用。
表6.2.5 折减系数Rd
注:表中Kθ=1+0.25(θ/90), θ为荷载与木材顺纹方向的最大夹角(0°≤θ≤90°)。
2 销槽局部挤压破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Re——为fem/fes;
Re——为fem/fes;
Rt——为lm/ls。
3 单个塑性铰破坏:
1) 对于单剪连接时主构件单个塑性铰破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
fyb——销轴类紧固件抗弯强度标准值(N/mm2),按本规范第6.2.7条规定取值。
2)对于侧构件单个塑性铰破坏应按下式计算:
6.2.6 销槽承压强度标准值应按下列规定取值:
1 销轴类紧固件销槽顺纹承压强度fe,0(N/mm2):
式中:
G——主构件材料的全干相对密度;常用树种木材的全干相对密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G的规定。
G——主构件材料的全干相对密度;常用树种木材的全干相对密度应符合本规范附录G的规定。
2 销轴类紧固件销槽横纹承压强度fe,90(N/mm2):
式中:
d——销轴类紧固件直径(mm)。
d——销轴类紧固件直径(mm)。
3 当作用在构件上的荷载与木纹呈夹角θ时,销槽承压强度fe,θ按下式确定:
4 当销轴类紧固件插入主构件端部并且与主构件纵向平行时,主构件上的销槽承压强度取 fe,90。
5 紧固件在钢材上的销槽承压强度按钢材的抗拉强度标准值计算。紧固件在混凝土构件上的销槽承压强度按混凝土立方抗压强度标准值的2.37倍计算。
6.2.7 销轴类紧固件的抗弯强度标准值和销槽的承压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销轴类紧固件抗弯强度标准值应取销轴屈服强度的1.3倍;
2 当销轴的贯入深度小于10倍销轴直径时,承压面的长度不应包括销轴尖端部分的长度。
6.2.8 互相不对称的三个构件连接时,剪面承载力设计值Z应按两个侧构件中销槽承压长度最小的侧构件作为计算标准,按对称连接计算得到的最小剪面承载力作为连接的剪面设计承载力。
6.2.9 当四个或四个以上构件连接时,每一剪面按单剪连接计算。连接的剪面设计承载力等于最小承载力乘以剪面数量。
6.2.10 当单剪连接中的荷载与紧固件轴线呈一定角度时(除90°外),垂直于紧固件轴线方向作用的荷载分量不得超过紧固件剪面设计承载力。平行于紧固件轴线方向的荷载分量,应采取可靠的措施,满足局部承压要求。
图6.2.11 六角头木螺钉受侧向、外拔荷载
6.2.11 当六角头木螺钉承受侧向荷载和外拔荷载时(图6.2.11),其承载力设计值应按下式确定:
式中:
α——木构件表面与荷载作用方向的夹角;
hd——六角头木螺钉有螺纹部分打入主构件的有效长度(mm);
W′——六角头木螺钉的抗拔承载力设计值(N/mm);
Z′——六角头木螺钉的剪面设计承载力(kN)。
6.2.12 六角头木螺钉的抗拔强度设计承载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六角头木螺钉中轴线与木纹垂直时,抗拔强度设计值应按下式确定:
式中:
W——抗拔强度设计值(N/mm);
G——主构件材料的全干相对密度;
d——木螺钉直径(mm)。
2 当六角头木螺钉轴线与木纹平行时,抗拔强度设计值按公式(6.2.12)计算后,尚应乘以0.75的折减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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