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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车站


9.3.1 位于城市道路红线内的车站,车站主体宜布置在城市道路红线内,车站附属设施宜布置在城市道路红线外两侧毗邻地块内。每侧的车站附属设施建设控制区指标宜符合表9.3.1的规定。
9.3.2 位于城市道路红线外的车站,车站建设控制区指标宜符合表9.3.2的规定。具备越行、折返等功能的车站建设控制区范围应相应增加,满足车站布置要求。

 
条文说明
9.3.1 车站是直接服务于客流的设施,对于城市轨道交通功能的发挥起着关键作用,然而车站站位选址和布局方案的确定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一般需在城市轨道交通项目规划、设计、建设中逐步落实,因此线网规划阶段受研究内容和深度的限制,仅对车站提出规划控制原则和要求,具体方案可在后续工作中逐步落实。
    车站主要由车站主体及出入口、风亭、冷却塔、管理用房等附属设施组成。车站主体根据建设条件可选择布置在道路红线内或外侧地块内,布置在道路红线内时能够充分利用城市道路用地,布置在道路红线外侧地块内时需额外占用较多土地资源。因此,在城市建成区,车站主体一般随着线路布局优先布置在道路红线之内。车站附属设施可布置在道路红线内或外侧毗邻地块内,城市道路规划设计往往未考虑预留上述设施的空间条件,造成车站出入口设置在人行道上,妨碍了行人正常通行。因此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建设中,车站附属设施通常需要布置在道路红线外侧毗邻地块内,为了能够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有条件时可与邻近公共建筑相结合。
    车站位于城市道路红线内时,重点考虑在城市道路红线外两侧毗邻地块设置出入口、风亭、冷却塔、管理用房等附属设施的用地条件。根据各地建设经验,车站附属设施主要分布在车站周边道路红线外两侧毗邻地块。
9.3.2 车站位于城市道路红线外时,应在城市道路红线外侧地块考虑设置车站主体及其附属设施的用地条件。
    根据车站功能,越行站、折返站以及带配线的车站体量普遍较大,用地规模较普通车站大,规划阶段对于具备越行、折返等特殊功能的车站,根据车站布局方案合理确定建设控制区范围,为项目建设预留充足的用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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