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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设计指标和设计参数
4.4.1 钢材的设计用强度指标,应根据钢材牌号、厚度或直径按表4.4.1采用。
表4.4.1 钢材的设计用强度指标(N/mm²)
注:1 表中直径指实芯棒材直径,厚度系指计算点的钢材或钢管壁厚度,对轴心受拉和轴心受压构件系指截面中较厚板件的厚度;
2 冷弯型材和冷弯钢管,其强度设计值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采用。
4.4.2 建筑结构用钢板的设计用强度指标,可根据钢材牌号、厚度或直径按表4.4.2采用。
4.4.3 结构用无缝钢管的强度指标应按表4.4.3采用。
4.4.4 铸钢件的强度设计值应按表4.4.4采用。
注:表中强度设计值仅适用于本表规定的厚度。
4.4.5 焊缝的强度指标应按表4.4.5采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手工焊用焊条、自动焊和半自动焊所采用的焊丝和焊剂,应保证其熔敷金属的力学性能不低于母材的性能。
2 焊缝质量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的规定,其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规定。其中厚度小于6mm钢材的对接焊缝,不应采用超声波探伤确定焊缝质量等级。
3 对接焊缝在受压区的抗弯强度设计值取fwc,在受拉区的抗弯强度设计值取fwt。
4 计算下列情况的连接时,表4.4.5规定的强度设计值应乘以相应的折减系数;几种情况同时存在时,其折减系数应连乘:
1)施工条件较差的高空安装焊缝应乘以系数0.9;
2)进行无垫板的单面施焊对接焊缝的连接计算应乘折减系数0.85。
4.4.5 焊缝的强度指标应按表4.4.5采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手工焊用焊条、自动焊和半自动焊所采用的焊丝和焊剂,应保证其熔敷金属的力学性能不低于母材的性能。
2 焊缝质量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焊接规范》GB 50661的规定,其检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规定。其中厚度小于6mm钢材的对接焊缝,不应采用超声波探伤确定焊缝质量等级。
3 对接焊缝在受压区的抗弯强度设计值取fwc,在受拉区的抗弯强度设计值取fwt。
4 计算下列情况的连接时,表4.4.5规定的强度设计值应乘以相应的折减系数;几种情况同时存在时,其折减系数应连乘:
1)施工条件较差的高空安装焊缝应乘以系数0.9;
2)进行无垫板的单面施焊对接焊缝的连接计算应乘折减系数0.85。
表4.4.5 焊缝的强度指标(N/m㎡)
注:表中厚度系指计算点的钢材厚度,对轴心受拉和轴心受压构件系指截面中较厚板件的厚度。
4.4.6 螺栓连接的强度指标应按表4.4.6采用。
4.4.6 螺栓连接的强度指标应按表4.4.6采用。
注:1 A级螺栓用于d≤24mm和L≤10d或L≤150mm(按较小值)的螺栓;B级螺栓用于d>24mm和L>10d或L>150mm(按较小值)的螺栓;d为公称直径,L为螺栓公称长度;
2 A级、B级螺栓孔的精度和孔壁表面粗糙度,C级螺栓孔的允许偏差和孔壁表面粗糙度,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要求;
3 用于螺栓球节点网架的高强度螺栓,M12~M36为10.9级,M39~M64为9.8级。
4.4.7 铆钉连接的强度设计值应按表4.4.7采用,并应按下列规定乘以相应的折减系数,当下列几种情况同时存在时,其折减系数应连乘:
1 施工条件较差的铆钉连接应乘以系数0.9;
2 沉头和半沉头铆钉连接应乘以系数0.8。
2 A级、B级螺栓孔的精度和孔壁表面粗糙度,C级螺栓孔的允许偏差和孔壁表面粗糙度,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要求;
3 用于螺栓球节点网架的高强度螺栓,M12~M36为10.9级,M39~M64为9.8级。
4.4.7 铆钉连接的强度设计值应按表4.4.7采用,并应按下列规定乘以相应的折减系数,当下列几种情况同时存在时,其折减系数应连乘:
1 施工条件较差的铆钉连接应乘以系数0.9;
2 沉头和半沉头铆钉连接应乘以系数0.8。
注:1 属于下列情况者为Ⅰ类孔:
1) 在装配好的构件上按设计孔径钻成的孔;
2) 在单个零件和构件上按设计孔径分别用钻模钻成的孔;
3) 在单个零件上先钻成或冲成较小的孔径,然后在装配好的构件上再扩钻至设计孔径的孔。
2 在单个零件上一次冲成或不用钻模钻成设计孔径的孔属于Ⅱ类孔。
1) 在装配好的构件上按设计孔径钻成的孔;
2) 在单个零件和构件上按设计孔径分别用钻模钻成的孔;
3) 在单个零件上先钻成或冲成较小的孔径,然后在装配好的构件上再扩钻至设计孔径的孔。
2 在单个零件上一次冲成或不用钻模钻成设计孔径的孔属于Ⅱ类孔。
4.4.8 钢材和铸钢件的物理性能指标应按表4.4.8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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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术语
- 2.2 符号
- 3 基本设计规定
- 3.1 一般规定
- 3.2 结构体系
- 3.3 作用
- 3.4 结构或构件变形及舒适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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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钢材牌号及标准
- 4.2 连接材料型号及标准
- 4.3 材料选用
- 4.4 设计指标和设计参数
- 5 结构分析与稳定性设计
- 5.1 一般规定
- 5.2 初始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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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二阶P-△弹性分析与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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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 受弯构件的强度
- 6.2 受弯构件的整体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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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 焊接截面梁腹板考虑屈曲后强度的计算
- 6.5 腹板开孔要求
- 6.6 梁的构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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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1 截面强度计算
- 7.2 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性计算
- 7.3 实腹式轴心受压构件的局部稳定和屈曲后强度
- 7.4 轴心受力构件的计算长度和容许长细比
- 7.5 轴心受压构件的支撑
- 7.6 单边连接的单角钢
- 8 拉弯、压弯构件
- 8.1 截面强度计算
- 8.2 构件的稳定性计算
- 8.3 框架柱的计算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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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3 构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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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钢管链接节点
- 13.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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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 圆钢管直接焊接节点和局部加劲节点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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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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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钢管混凝土柱及节点
- 15.1 一般规定
- 15.2 矩形钢管混凝土柱
- 15.3 圆形钢管混凝土柱
- 15.4 钢管混凝土柱与钢梁连接节点
- 16 疲劳计算及防脆断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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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4 防脆断设计
- 17 钢结构抗震性能化设计
- 17.1 一般规定
- 17.2 计算要点
- 17.3 基本抗震措施
- 18 钢结构防护
- 18.1 抗火设计
- 18.2 防腐蚀设计
- 18.3 隔热
- 附录A 常用建筑结构体
- A.1 单层钢结构
- A.2 多高层钢结构
- A.3 大跨度钢结构
- 附录B 结构或构件的变形容许值
- B.1 受弯构件的挠度容许值
- B.2 结构的位移容许值
- 附录C 梁的整体稳定系数
- 附录D 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
- 附录E 柱的计算长度系数
- 附录F 加劲钢板剪力墙的弹性屈曲临界应力
- F.1 仅设置竖向加劲的钢板剪力墙
- F.2 设置水平加劲的钢板剪力墙
- F.3 同时设置水平和竖向加劲肋的钢板剪力墙
- 附录G 桁架节点板在斜腹杆压力作用下的稳定计算
- 附录H 无加劲钢管直接焊接节点刚度判别
- 附录J 钢与混凝土组合梁的疲劳验算
- 附录K 疲劳计算的构件和连接分类
- 本标准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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