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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铸钢节点
12.4.1 铸钢节点应满足结构受力、铸造工艺、连接构造与施工安装的要求,适用于几何形式复杂、杆件汇交密集、受力集中的部位。铸钢节点与相邻构件可采取焊接、螺纹或销轴等连接方式。
12.4.2 铸钢节点应满足承载力极限状态的要求,节点应力应符合下式要求:
式中:σ1、σ2、σ3——计算点处在相邻构件荷载设计值作用下的第一、第二、第三主应力;
βf——强度增大系数。当各主应力均为压应力时,βf=1.2;当各主应力均为拉应力时,βf=1.0,且最大主应力应满足σ1≤1.1f;其他情况时,βf=1.1。
12.4.3 铸钢节点可采用有限元法确定其受力状态,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承载力进行试验验证。
12.4.4 焊接结构用铸钢节点材料的碳当量及硫、磷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焊接结构用铸钢件》GB/T 7659的规定。
12.4.5 铸钢节点应根据铸件轮廓尺寸、夹角大小与铸造工艺确定最小壁厚、内圆角半径与外圆角半径。铸钢件壁厚不宜大于150mm,应避免壁厚急剧变化,壁厚变化斜率不宜大于1/5。内部肋板厚度不宜大于外侧壁厚。
12.4.6 铸造工艺应保证铸钢节点内部组织致密、均匀,铸钢件宜进行正火或调质热处理,设计文件应注明铸钢件毛皮尺寸的容许偏差。
12.4.2 铸钢节点应满足承载力极限状态的要求,节点应力应符合下式要求:
βf——强度增大系数。当各主应力均为压应力时,βf=1.2;当各主应力均为拉应力时,βf=1.0,且最大主应力应满足σ1≤1.1f;其他情况时,βf=1.1。
12.4.3 铸钢节点可采用有限元法确定其受力状态,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其承载力进行试验验证。
12.4.4 焊接结构用铸钢节点材料的碳当量及硫、磷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焊接结构用铸钢件》GB/T 7659的规定。
12.4.5 铸钢节点应根据铸件轮廓尺寸、夹角大小与铸造工艺确定最小壁厚、内圆角半径与外圆角半径。铸钢件壁厚不宜大于150mm,应避免壁厚急剧变化,壁厚变化斜率不宜大于1/5。内部肋板厚度不宜大于外侧壁厚。
12.4.6 铸造工艺应保证铸钢节点内部组织致密、均匀,铸钢件宜进行正火或调质热处理,设计文件应注明铸钢件毛皮尺寸的容许偏差。
条文说明
12.4.1 本条为新增条文,铸钢节点主要适用于特殊部位、复杂部位、重点部位,其节点形式多种多样。
12.4.2 本条为新增条文,根据铸钢材料的特点,可以采用第四强度理论进行节点极限承载力计算。
12.4.3 本条为新增条文,铸钢节点的有限元分析应采用实体单元,径厚比不小于10的部位可采用板壳单元。作用于节点的外荷载和约束力的平衡条件应与设计内力保持一致,并应根据节点的具体情况确定与实际相似的边界条件。
铸钢节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时,宜进行节点试验:设计或建设方认为对结构安全至关重要的节点;8度、9度抗震设防时,对结构安全有重要影响的节点;铸钢件与其他构件采用复杂连接方式的节点。铸钢节点试验可根据需要进行验证性试验或破坏性试验。试件应采用与实际铸钢节点相同的加工制作参数。验证性试验的荷载值不应小于荷载设计值的1.3倍,根据破坏性试验确定的荷载设计值不应大于试验值的1/2。
12.4.4 本条为新增条文,非焊接结构用铸钢节点的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GB/T 11352的要求,焊接结构用铸钢节点的材料应具有良好的可焊性,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焊接结构用铸钢件》GB/T 7659的要求。铸钢节点与构件母材焊接时,在碳当量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可按与构件母材相同技术要求选用相应的焊条、焊丝与焊剂,并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12.4.5 根据铸造工艺的特点,提出对铸钢节点外形、壁厚等几何尺寸方面的要求。
12.4.6 提出对铸钢节点铸造质量、热处理工艺与容许误差等方面的要求。
12.4.2 本条为新增条文,根据铸钢材料的特点,可以采用第四强度理论进行节点极限承载力计算。
12.4.3 本条为新增条文,铸钢节点的有限元分析应采用实体单元,径厚比不小于10的部位可采用板壳单元。作用于节点的外荷载和约束力的平衡条件应与设计内力保持一致,并应根据节点的具体情况确定与实际相似的边界条件。
铸钢节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时,宜进行节点试验:设计或建设方认为对结构安全至关重要的节点;8度、9度抗震设防时,对结构安全有重要影响的节点;铸钢件与其他构件采用复杂连接方式的节点。铸钢节点试验可根据需要进行验证性试验或破坏性试验。试件应采用与实际铸钢节点相同的加工制作参数。验证性试验的荷载值不应小于荷载设计值的1.3倍,根据破坏性试验确定的荷载设计值不应大于试验值的1/2。
12.4.4 本条为新增条文,非焊接结构用铸钢节点的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GB/T 11352的要求,焊接结构用铸钢节点的材料应具有良好的可焊性,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焊接结构用铸钢件》GB/T 7659的要求。铸钢节点与构件母材焊接时,在碳当量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可按与构件母材相同技术要求选用相应的焊条、焊丝与焊剂,并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12.4.5 根据铸造工艺的特点,提出对铸钢节点外形、壁厚等几何尺寸方面的要求。
12.4.6 提出对铸钢节点铸造质量、热处理工艺与容许误差等方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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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连接材料型号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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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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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疲劳计算及防脆断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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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1 一般规定
- 17.2 计算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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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1 抗火设计
- 18.2 防腐蚀设计
- 18.3 隔热
- 附录A 常用建筑结构体
- A.1 单层钢结构
- A.2 多高层钢结构
- A.3 大跨度钢结构
- 附录B 结构或构件的变形容许值
- B.1 受弯构件的挠度容许值
- B.2 结构的位移容许值
- 附录C 梁的整体稳定系数
- 附录D 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
- 附录E 柱的计算长度系数
- 附录F 加劲钢板剪力墙的弹性屈曲临界应力
- F.1 仅设置竖向加劲的钢板剪力墙
- F.2 设置水平加劲的钢板剪力墙
- F.3 同时设置水平和竖向加劲肋的钢板剪力墙
- 附录G 桁架节点板在斜腹杆压力作用下的稳定计算
- 附录H 无加劲钢管直接焊接节点刚度判别
- 附录J 钢与混凝土组合梁的疲劳验算
- 附录K 疲劳计算的构件和连接分类
- 本标准用词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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