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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一般规定
14.1.1 本章规定适用于不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组合梁。对于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组合梁,应按本标准附录J的要求进行疲劳计算,其承载能力应按弹性方法进行计算。组合梁的翼板可采用现浇混凝土板、混凝土叠合板或压型钢板混凝土组合板等,其中混凝土板除应符合本章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有关规定。
14.1.2 在进行组合梁截面承载能力验算时,跨中及中间支座处混凝土翼板的有效宽度be(图14.1.2)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b0——板托顶部的宽度:当板托倾角α<45°时,应按α=45°计算;当无板托时,则取钢梁上翼缘的宽度;当混凝土板和钢梁不直接接触(如之间有压型钢板分隔)时,取栓钉的横向间距,仅有一列栓钉时取0(mm);
b1、b2——梁外侧和内侧的翼板计算宽度,当塑性中和轴位于混凝土板内时,各取梁等效跨径 le的1/6。此外,b1尚不应超过翼板实际外伸宽度S1;b2不应超过相邻钢梁上翼缘或板托间净距S0的1/2(mm);
le——等效跨径。对于简支组合梁,取为简支组合梁的跨度;对于连续组合梁,中间跨正弯矩区取为0.6l,边跨正弯矩区取为0.8l,l为组合梁跨度,支座负弯矩区取为相邻两跨跨度之和的20%(mm)。
14.1.3 组合梁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14.1.2 混凝土翼板的计算宽度
1-混凝土翼板;2-板托;3-钢梁
1 组合梁的挠度应按弹性方法进行计算,弯曲刚度宜按本标准第14.4.2条的规定计算;对于连续组合梁,在距中间支座两侧各0.15l(l为梁的跨度)范围内,不应计入受拉区混凝土对刚度的影响,但宜计入翼板有效宽度be范围内纵向钢筋的作用;
2 连续组合梁应按本标准第14.5节的规定验算负弯矩区段混凝土最大裂缝宽度,其负弯矩内力可按不考虑混凝土开裂的弹性分析方法计算并进行调幅;
3 对于露天环境下使用的组合梁以及直接受热源辐射作用的组合梁,应考虑温度效应的影响。钢梁和混凝土翼板间的计算温度差应按实际情况采用;
4 混凝土收缩产生的内力及变形可按组合梁混凝土板与钢梁之间的温差—15℃计算;
5 考虑混凝土徐变影响时,可将钢与混凝土的弹性模量比放大一倍。
14.1.4 组合梁施工时,混凝土硬结前的材料重量和施工荷载应由钢梁承受,钢梁应根据实际临时支撑的情况按本标准第3章和第7章的规定验算其强度、稳定性和变形。
计算组合梁挠度和负弯矩区裂缝宽度时应考虑施工方法及工序的影响。计算组合梁挠度时,应将施工阶段的挠度和使用阶段续加荷载产生的挠度相叠加,当钢梁下有临时支撑时,应考虑拆除临时支撑时引起的附加变形。计算组合梁负弯矩区裂缝宽度时,可仅考虑形成组合截面后引入的支座负弯矩值。
14.1.5 在强度和变形满足要求时,组合梁可按部分抗剪连接进行设计。
14.1.6 按本章进行设计的组合梁,钢梁受压区的板件宽厚比应符合本标准第10章中塑性设计的相关规定。当组合梁受压上翼缘不符合塑性设计要求的板件宽厚比限值,但连接件满足下列要求时,仍可采用塑性方法进行设计:
1 当混凝土板沿全长和组合梁接触(如现浇楼板)时,连接件最大间距不大于22tfεk;当混凝土板和组合梁部分接触(如压型钢板横肋垂直于钢梁)时,连接件最大间距不大于15tfεk;εk为钢号修正系数,tf为钢梁受压上翼缘厚度。
2 连接件的外侧边缘与钢梁翼缘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大于9tfεk。
14.1.7 组合梁承载能力按塑性分析方法进行计算时,连续组合梁和框架组合梁在竖向荷载作用下的内力可采用不考虑混凝土开裂的模型进行弹性分析,并按本标准第10章的规定对弯矩进行调幅,楼板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有关规定。
14.1.8 组合梁应按本标准第14.6节的规定进行混凝土翼板的纵向抗剪验算;在组合梁的强度、挠度和裂缝计算中,可不考虑板托截面。
14.1.2 在进行组合梁截面承载能力验算时,跨中及中间支座处混凝土翼板的有效宽度be(图14.1.2)应按下式计算:
b1、b2——梁外侧和内侧的翼板计算宽度,当塑性中和轴位于混凝土板内时,各取梁等效跨径 le的1/6。此外,b1尚不应超过翼板实际外伸宽度S1;b2不应超过相邻钢梁上翼缘或板托间净距S0的1/2(mm);
le——等效跨径。对于简支组合梁,取为简支组合梁的跨度;对于连续组合梁,中间跨正弯矩区取为0.6l,边跨正弯矩区取为0.8l,l为组合梁跨度,支座负弯矩区取为相邻两跨跨度之和的20%(mm)。
14.1.3 组合梁进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图14.1.2 混凝土翼板的计算宽度
1-混凝土翼板;2-板托;3-钢梁
2 连续组合梁应按本标准第14.5节的规定验算负弯矩区段混凝土最大裂缝宽度,其负弯矩内力可按不考虑混凝土开裂的弹性分析方法计算并进行调幅;
3 对于露天环境下使用的组合梁以及直接受热源辐射作用的组合梁,应考虑温度效应的影响。钢梁和混凝土翼板间的计算温度差应按实际情况采用;
4 混凝土收缩产生的内力及变形可按组合梁混凝土板与钢梁之间的温差—15℃计算;
5 考虑混凝土徐变影响时,可将钢与混凝土的弹性模量比放大一倍。
14.1.4 组合梁施工时,混凝土硬结前的材料重量和施工荷载应由钢梁承受,钢梁应根据实际临时支撑的情况按本标准第3章和第7章的规定验算其强度、稳定性和变形。
计算组合梁挠度和负弯矩区裂缝宽度时应考虑施工方法及工序的影响。计算组合梁挠度时,应将施工阶段的挠度和使用阶段续加荷载产生的挠度相叠加,当钢梁下有临时支撑时,应考虑拆除临时支撑时引起的附加变形。计算组合梁负弯矩区裂缝宽度时,可仅考虑形成组合截面后引入的支座负弯矩值。
14.1.5 在强度和变形满足要求时,组合梁可按部分抗剪连接进行设计。
14.1.6 按本章进行设计的组合梁,钢梁受压区的板件宽厚比应符合本标准第10章中塑性设计的相关规定。当组合梁受压上翼缘不符合塑性设计要求的板件宽厚比限值,但连接件满足下列要求时,仍可采用塑性方法进行设计:
1 当混凝土板沿全长和组合梁接触(如现浇楼板)时,连接件最大间距不大于22tfεk;当混凝土板和组合梁部分接触(如压型钢板横肋垂直于钢梁)时,连接件最大间距不大于15tfεk;εk为钢号修正系数,tf为钢梁受压上翼缘厚度。
2 连接件的外侧边缘与钢梁翼缘边缘之间的距离不大于9tfεk。
14.1.7 组合梁承载能力按塑性分析方法进行计算时,连续组合梁和框架组合梁在竖向荷载作用下的内力可采用不考虑混凝土开裂的模型进行弹性分析,并按本标准第10章的规定对弯矩进行调幅,楼板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有关规定。
14.1.8 组合梁应按本标准第14.6节的规定进行混凝土翼板的纵向抗剪验算;在组合梁的强度、挠度和裂缝计算中,可不考虑板托截面。
条文说明
14.1.1 本章规定适用于将钢梁和混凝土翼缘板通过抗剪连接件连成整体的钢-混凝土简支及连续组合梁。
所谓“适用于不直接承受动力荷载”主要考虑本章给出的组合梁设计方法为塑性设计法,不适用于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组合梁。在已有研究成果和工程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本条给出了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组合梁的设计原则,与不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组合梁相比在设计方法上有两点不同:一是需要进行疲劳验算,在本标准附录J中给出了具体的验算方法,主要参考国内试验结果和欧洲组合结构设计规范EC4:Design of composite steel and con-crete structures的相关条文;二是不能采用塑性方法进行承载能力计算,应按照弹性理论进行计算,即采用换算截面法验算荷载效应设计值在组合梁截面产生的应力(包括正应力和剪应力等)小于材料的设计强度。此外,弹性设计方法还适用于板件宽厚比不符合塑性设计法要求的组合梁。
组合梁的翼缘板可用现浇混凝土板,亦可用混凝土叠合板。清华大学对钢-混凝土叠合板组合梁进行了大量的试验研究,证明叠合板组合梁具有与现浇混凝土翼缘的组合梁一样的受力性能,并且钢-混凝土叠合板组合梁在实际工程中也获得了大量的成功应用,取得了显著的技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混凝土叠合板翼缘是由预制板和现浇层混凝土所构成,预制板既作为模板,又作为楼板的一部分参与楼板和组合梁翼缘的受力。混凝土叠合板的设计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规定进行,在预制板表面采取拉毛及设置抗剪钢筋等措施以保证预制板和现浇层形成整体。
14.1.2 钢-混凝土组合梁的混凝土翼缘板既可带板托,也可不带板托。由于板托构造复杂,施工不便,在没有必要采用板托的前提下优先采用不带板托的组合梁。
与混凝土结构类似,组合梁混凝土板同样存在剪力滞后效应。目前各国规范均采用有效宽度的方法考虑混凝土板剪力滞后效应的影响,但有效宽度计算方法不尽相同:
1 美国钢结构协会《钢结构建筑荷载及抗力系数设计规范》(AISC-LRFD,1999)规定,混凝土翼缘板的有效宽度be
取为钢梁轴线两侧有效宽度之和,其中一侧的混凝土有效宽度为以下三者中的较小值:组合梁跨度的1/8,其中梁跨度取为支座中线之间的距离;相邻组合梁间距的1/2;钢梁至混凝土翼板边缘的距离。
2 欧洲组合结构设计规范EC4规定,当采用弹性方法对组合梁进行整体分析时,每一跨的有效宽度可以采用定值:对于中间跨和简支边跨可采用如下规定的中间跨有效宽度beff,1,对于悬臂跨则采用如下规定的支座有效宽度beff,2,如图44所示。
图44 混凝土翼板的等效跨径及有效宽度(欧洲组合结构设计规范EC4)
1) 中间跨和中间支座的有效宽度按下式计算:
式中:b0——同一截面最外侧抗剪连接件间的横向间距;
bei——钢梁腹板一侧的混凝土翼缘板有效宽度,取Le/8,但不超过板的实际宽度 bi。 bi应取为最外侧的抗剪连接件至两根钢梁间中线的距离,对于自由端则取混凝土悬臂板的长度。Le为反弯点间的近似长度。
对于一根典型的连续组合梁,应根据控制设计的弯矩包络图来确定Le(如图44所示)。
2) 边支座的有效宽度按下式计算:
组合梁各区段的混凝土板有效宽度取值见图44。
根据欧洲组合结构设计规范EC4,简支组合梁的有效跨径Le取为梁的实际跨度。对于连续组合梁,其正弯矩区有效宽度与正弯矩区的长度有关,负弯矩区有效宽度则与负弯矩区(中支座区)的长度有关。图44中相邻的正负弯矩区存在长度重叠的部分,这与设计时应考虑结构的弯矩包络图的要求是一致的。需要指出的是,当忽略混凝土的抗拉作用后,负弯矩区的有效宽度主要用于定义混凝土翼板内纵向受拉钢筋的有效截面积。
3 美国各州公路及运输工作者协会(AASHTO)制定的公路桥梁设计规范规定,混凝土翼板有效宽度be应等于或小于1/4的跨度以及12倍的最小板厚。对于边梁,外侧部分的有效宽度不应超过其实际悬挑长度。如果边梁仅一侧有混凝土板时,则有效宽度应等于或小于跨度的1/12以及6倍的最小板厚。
4 英国桥梁规范(BS5400)第5部分根据有限元分析及试验研究的成果,以表格的形式给出了对应于不同宽跨比的组合梁混凝土翼缘板有效宽度。
相比较而言,欧洲组合结构设计规范EC4对组合梁混凝土板有效宽度的计算方法概念明确,并将简支组合梁和连续组合梁的计算方法统一起来,摒弃了混凝土板有效宽度与混凝土板厚相关的规定,适用性更强。
本标准给出的组合梁混凝土翼板的有效宽度,基于近年来国内大量组合梁板结构试验,并系参考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已有的研究成果并借鉴欧洲组合结构设计规范EC4的相关条文,考虑到组合梁混凝土板的有效宽度主要和梁跨度有关,和混凝土板的厚度关系不大,故取消了混凝土板有效宽度与厚度相关的规定。此外,借鉴欧洲组合结构设计规范EC4的方法引入连续组合梁等效跨径的概念,将混凝土板有效宽度的规定推广至连续组合梁。
严格而言,组合梁采用极限状态设计法,应使用与之相匹配的塑性有效翼缘宽度,近年来,组合梁的塑性阶段有效宽度试验研究已开展较多,也积累了较多的数据,形成了较为可靠的设计公式(详见清华大学的相关研究)。本条计算组合梁混凝土翼板有效宽度的方法是基于组合梁在弹性阶段的受力性能所建立起来的,且比实际值略偏小,而当组合梁达到极限承载力时,混凝土翼板已进入塑性状态,此时翼板中的应力分布趋向均匀,塑性阶段混凝土翼板的有效宽度远大于弹性阶段,因此本条规定低估了极限状态时楼板对承载力的实际贡献,与组合梁的极限状态设计法并不完全匹配。因此将根据弹性分析得到的翼板有效宽度应用于塑性计算,计算结果偏于安全。
本条主要针对组合梁截面的承载能力验算,在进行结构整体内力和变形计算时,当组合梁和柱铰接或组合梁作为次梁时,仅承受竖向荷载,不参与结构整体抗侧,试验结果表明,混凝土翼板的有效宽度可统一按跨中截面的有效宽度取值。
14.1.3 组合梁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包括挠度和负弯矩区裂缝宽度验算,应采用弹性分析方法,并考虑混凝土板剪力滞后、混凝土开裂、混凝土收缩徐变、温度效应等因素的影响。原规范仅具体给出了组合梁的挠度计算方法,并提出要验算连续组合梁负弯矩区段裂缝宽度的要求。本次修订明确了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组合梁的验算内容以及需要考虑的因素,同时还对计算模型和各因素的考虑方法进行了具体说明,方便设计人员操作。组合梁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可按弹性理论进行,原因是在荷载的标准组合作用下产生的截面弯矩小于组合梁在弹性阶段的极限弯矩,即此时的组合梁在正常使用阶段仍处于弹性工作状态。温度荷载以及混凝土收缩徐变效应可能会影响组合梁正常使用阶段的内力、变形以及负弯矩区裂缝宽度,应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中予以充分的考虑。
在计算组合梁的挠度时,可假定钢和混凝土都是理想的弹塑性体,从而将混凝土翼板的有效截面除以钢与混凝土弹性模量的比值αE,换算为钢截面(为使混凝土翼板的形心位置不变,将翼板的有效宽度除以αE即可),再求出整个梁截面的换算截面刚度EIeq。此外,国内外的试验研究结果表明,由混凝土翼板和钢梁间相对滑移引起的附加挠度在10%~15%,采用焊钉等柔性连接件时(特别是部分抗剪连接时),该滑移效应对挠度的影响不能忽略,否则将偏于不安全,因此在计算挠度时需要对换算截面刚度进行折减。对连续组合梁,因负弯矩区混凝土翼板开裂后退出工作,所以实际上是变截面梁。故欧洲组合结构设计规范EC4规定:在中间支座两侧各0.15l(l为一个跨间的跨度)的范围内确定梁的截面刚度时,不考虑混凝土翼板而只计入在翼板有效宽度be范围内负弯矩钢筋截面对截面刚度的影响,在其余区段不应取组合梁的换算截面刚度而应取其折减刚度,按变截面梁来计算其变形,计算值与试验结果吻合良好。
连续组合梁除需验算变形外,还应验算负弯矩区混凝土翼板的裂缝宽度。验算裂缝宽度首先需要进行内力分析,得到支座负弯矩截面的内力值,由于支座负弯矩区混凝土板的开裂,连续组合梁在正常使用阶段会出现明显的内力重分布现象,为方便设计,可以采用弯矩调幅法来计算连续组合梁的支座负弯矩值,即先按未开裂弹性分析得到支座负弯矩,然后对该支座负弯矩进行折减,折减幅度即为调幅系数,调幅系数的取值建议根据已有的试验数据确定,具体可见本标准第10.2.2条。
钢材与混凝土材料的温度线膨胀系数几乎相等(约为1.0×10-5~1.2×10-5。当二者温度同时提高或降低时,其温度变形基本协调,可以忽略由此引起的温度应力。但是,由于钢材的导热系数是混凝土的50倍左右,当外界环境温度剧烈变化时,钢材的温度很快就接近环境温度,而混凝土的温度则变化较慢,两种材料间的温度差将会在组合梁内产生自平衡应力,即为温度应力。对于简支组合梁,温度差会引起梁的挠曲变形和截面应力重分布;对于连续组合梁或者其他超静定结构,温度差还会引起进一步的约束弯矩,从而对组合梁的变形和负弯矩抗裂造成影响。对于一般情况下在室内使用的组合梁,温度应力可以忽略。对于露天环境下使用的组合梁以及直接受热源辐射作用的组合梁,则需要计算温度应力。露天使用的组合梁,截面温度场的分布非常复杂。为简化分析,计算时通常可以假定:忽略同一截面内混凝土翼板和钢梁内部各自的温度梯度,整个截面内只存在混凝土与钢梁两个温度,温度差由两个温度决定;沿梁长度方向各截面的温度分布相同。一般情况下,钢梁和混凝土翼板间的计算温度差可采用10℃~15℃,在有可能发生更显著温差的情况下则另作考虑。
混凝土在空气中凝固和硬化的过程中会发生水分散发和体积收缩。影响混凝土收缩变形的主要因素有组成成分、养护条件、使用环境以及构件的形状和尺寸等。对于素混凝土,其长期收缩变形在几十年后可达(300~600)×10-6,在不利条件下甚至可达到1000×10-6。混凝土收缩也会在组合梁内引起自平衡的内力,效果类似于组合梁的温度应力。由于翼板内配置的钢筋可以阻止混凝土的收缩变形,钢筋混凝土翼板的收缩可取为(150~200)×10-6,相当于混凝土的温度比钢梁降低15℃~20℃,本标准的建议值为15℃。
混凝土徐变会影响组合梁的长期性能,可采用有效弹性模量法进行计算。当计算考虑混凝土徐变影响的组合梁长期挠度时,应采用荷载准永久值组合,混凝土弹性模型折减为原来的50%,即钢与混凝土弹性模量的比值取为原来的2倍。而在荷载标准组合下计算裂缝的公式中已经考虑了荷载长期作用的影响,因此无需在组合梁负弯矩区裂缝宽度验算中另行考虑混凝土徐变的影响因素。
14.1.4 组合梁的受力状态与施工条件有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混凝土未达到强度前,需要对钢梁进行施工阶段验算;第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需要考虑施工方法和顺序的影响,包括变形和裂缝宽度验算。对于不直接承受动力荷载以及板件宽厚比满足塑性调幅设计法要求的组合梁,由于采用塑性调幅设计法,组合梁的承载力极限状态验算不必考虑施工方法和顺序的影响。而对于其他采用弹性设计方法的组合梁,其承载力极限状态验算也需考虑施工方法和顺序的影响。
具体而言,可按施工时钢梁下有无临时支撑分别考虑:
对于施工时钢梁下无临时支撑的组合梁,应分两个阶段进行计算:第一阶段在混凝土翼板强度达到75%以前,组合梁的自重以及作用在其上的全部施工荷载由钢梁单独承受,此时按一般钢梁计算其强度、挠度和稳定性,但按弹性计算的钢梁强度和梁的挠度均应留有余地,梁的跨中挠度除满足本标准附录A的要求外,尚不应超过25mm,以防止梁下凹段增加混凝土的用量和自重;第二阶段当混凝土翼板的强度达到75%以后,所增加的荷载全部由组合梁承受,在验算组合梁的挠度以及按弹性分析方法计算组合梁的强度时,应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计算所得的挠度或应力相叠加,在验算组合梁的裂缝宽度时,支座负弯矩值仅考虑第二阶段形成组合截面之后产生的弯矩值,在第二阶段计算中,可不考虑钢梁的整体稳定性,而组合梁按塑性分析法计算强度时,则不必考虑应力叠加,可不分阶段按照组合梁一次承受全部荷载进行计算。
对于施工时钢梁下设临时支撑的组合梁,则应按实际支承情况验算钢梁的强度、稳定及变形,并且在计算使用阶段组合梁承受的续加荷载产生的变形和弹性应力时,应把临时支承点的反力反向作为续加荷载。如果组合梁的设计是变形控制时,可考虑将钢梁起拱等措施。对于塑性分析,有无临时支承对组合梁的极限抗弯承载力均无影响,故在计算极限抗弯承载力时,可以不分施工阶段,按组合梁一次承受全部荷载进行计算。同样,验算连续组合梁的裂缝宽度时,支座负弯矩值仅考虑形成组合截面之后施工阶段荷载及正常使用续加荷载产生的弯矩值,因此为了有效控制连续组合梁的负弯矩区裂缝宽度,可以先浇筑正弯矩区混凝土,待混凝土强度达到75%后,拆除临时支承,然后再浇筑负弯矩区混凝土,此时临时支承点的反力产生的反向续加荷载就无需计入用于验算裂缝宽度的支座负弯矩值。
在连续组合梁中,栓钉用于组合梁正弯矩区时,能充分保证钢梁与混凝土板的组合作用,提高结构刚度和承载力,但用于负弯矩区时,组合作用会使混凝土板受拉而易于开裂,可能会影响结构的使用性能和耐久性。针对该问题,可以采用优化混凝土板浇筑顺序、合理确定支撑拆除时机等施工措施,降低负弯矩区混凝土板的拉应力,达到理想的抗裂效果。
14.1.5 部分抗剪连接组合梁是指配置的抗剪连接件数量少于完全抗剪连接所需要的抗剪连接件数量,如压型钢板混凝土组合梁等,此时应按照部分抗剪连接计算其受弯承载力。国内外研究成果表明,在承载力和变形都能满足要求时,采用部分抗剪连接组合梁是可行的。
14.1.6、14.1.7 尽管连续组合梁负弯矩区是混凝土受拉而钢梁受压,但组合梁具有良好的内力重分布性能,故仍然具有很好的经济效益。负弯矩区可以利用混凝土板钢筋和钢梁共同抵抗弯矩,通过弯矩调幅后可使连续组合梁的结构高度进一步减小。欧洲组合结构设计规范EC4建议,当采用非开裂分析时,对于第一类截面,调幅系数可取40%,第二类截面30%,第三类截面20%,第四类截面10%,而原规范给出的符合塑性调幅设计法要求的截面基本满足第一类截面要求,且全部满足第二类截面要求。因此原规范规定的不超过15%的调幅系数比欧洲钢结构设计规范EC3:Design of steel structures保守得多,根据连续组合梁的试验结果,15%也低估了连续组合梁良好的内力重分布性能,影响了连续组合梁经济效益的发挥。由于发展组合梁塑性不仅需要钢结构的特殊规定,同时混凝土楼板也应满足相应的要求,本次修订将连续组合梁承载能力验算时的弯矩调幅系数上限定为20%。
板件宽厚比不符合本标准第10.1.5条规定的截面要求时,组合梁应采用弹性设计方法。此外,焊钉能为钢板提供有效的面外约束,因此具有提高板件受压局部稳定性的作用,若焊钉的间距足够小,则即使板件不符合塑性调幅设计法要求的宽厚比限值,同样能够在达到塑性极限承载力之前不发生局部屈曲,此时也可采用塑性方法进行设计而不受板件宽厚比限制,本次修订参考了欧洲组合结构设计规范EC4的相关条文,给出了不满足板件宽厚比限值仍可采用塑性调幅设计法的焊钉最大间距要求。
14.1.8 组合梁的纵向抗剪验算作为组合梁设计最为特殊的一部分,应引起足够的重视。本次修订增加了第14.6节,专门就组合梁的纵向抗剪验算进行详细说明。
因为板托对组合梁的强度、变形和裂缝宽度的影响很小,故可不考虑其作用。
所谓“适用于不直接承受动力荷载”主要考虑本章给出的组合梁设计方法为塑性设计法,不适用于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组合梁。在已有研究成果和工程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本条给出了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组合梁的设计原则,与不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组合梁相比在设计方法上有两点不同:一是需要进行疲劳验算,在本标准附录J中给出了具体的验算方法,主要参考国内试验结果和欧洲组合结构设计规范EC4:Design of composite steel and con-crete structures的相关条文;二是不能采用塑性方法进行承载能力计算,应按照弹性理论进行计算,即采用换算截面法验算荷载效应设计值在组合梁截面产生的应力(包括正应力和剪应力等)小于材料的设计强度。此外,弹性设计方法还适用于板件宽厚比不符合塑性设计法要求的组合梁。
组合梁的翼缘板可用现浇混凝土板,亦可用混凝土叠合板。清华大学对钢-混凝土叠合板组合梁进行了大量的试验研究,证明叠合板组合梁具有与现浇混凝土翼缘的组合梁一样的受力性能,并且钢-混凝土叠合板组合梁在实际工程中也获得了大量的成功应用,取得了显著的技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混凝土叠合板翼缘是由预制板和现浇层混凝土所构成,预制板既作为模板,又作为楼板的一部分参与楼板和组合梁翼缘的受力。混凝土叠合板的设计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规定进行,在预制板表面采取拉毛及设置抗剪钢筋等措施以保证预制板和现浇层形成整体。
14.1.2 钢-混凝土组合梁的混凝土翼缘板既可带板托,也可不带板托。由于板托构造复杂,施工不便,在没有必要采用板托的前提下优先采用不带板托的组合梁。
与混凝土结构类似,组合梁混凝土板同样存在剪力滞后效应。目前各国规范均采用有效宽度的方法考虑混凝土板剪力滞后效应的影响,但有效宽度计算方法不尽相同:
1 美国钢结构协会《钢结构建筑荷载及抗力系数设计规范》(AISC-LRFD,1999)规定,混凝土翼缘板的有效宽度be
取为钢梁轴线两侧有效宽度之和,其中一侧的混凝土有效宽度为以下三者中的较小值:组合梁跨度的1/8,其中梁跨度取为支座中线之间的距离;相邻组合梁间距的1/2;钢梁至混凝土翼板边缘的距离。
2 欧洲组合结构设计规范EC4规定,当采用弹性方法对组合梁进行整体分析时,每一跨的有效宽度可以采用定值:对于中间跨和简支边跨可采用如下规定的中间跨有效宽度beff,1,对于悬臂跨则采用如下规定的支座有效宽度beff,2,如图44所示。
图44 混凝土翼板的等效跨径及有效宽度(欧洲组合结构设计规范EC4)
bei——钢梁腹板一侧的混凝土翼缘板有效宽度,取Le/8,但不超过板的实际宽度 bi。 bi应取为最外侧的抗剪连接件至两根钢梁间中线的距离,对于自由端则取混凝土悬臂板的长度。Le为反弯点间的近似长度。
对于一根典型的连续组合梁,应根据控制设计的弯矩包络图来确定Le(如图44所示)。
2) 边支座的有效宽度按下式计算:
根据欧洲组合结构设计规范EC4,简支组合梁的有效跨径Le取为梁的实际跨度。对于连续组合梁,其正弯矩区有效宽度与正弯矩区的长度有关,负弯矩区有效宽度则与负弯矩区(中支座区)的长度有关。图44中相邻的正负弯矩区存在长度重叠的部分,这与设计时应考虑结构的弯矩包络图的要求是一致的。需要指出的是,当忽略混凝土的抗拉作用后,负弯矩区的有效宽度主要用于定义混凝土翼板内纵向受拉钢筋的有效截面积。
3 美国各州公路及运输工作者协会(AASHTO)制定的公路桥梁设计规范规定,混凝土翼板有效宽度be应等于或小于1/4的跨度以及12倍的最小板厚。对于边梁,外侧部分的有效宽度不应超过其实际悬挑长度。如果边梁仅一侧有混凝土板时,则有效宽度应等于或小于跨度的1/12以及6倍的最小板厚。
4 英国桥梁规范(BS5400)第5部分根据有限元分析及试验研究的成果,以表格的形式给出了对应于不同宽跨比的组合梁混凝土翼缘板有效宽度。
相比较而言,欧洲组合结构设计规范EC4对组合梁混凝土板有效宽度的计算方法概念明确,并将简支组合梁和连续组合梁的计算方法统一起来,摒弃了混凝土板有效宽度与混凝土板厚相关的规定,适用性更强。
本标准给出的组合梁混凝土翼板的有效宽度,基于近年来国内大量组合梁板结构试验,并系参考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已有的研究成果并借鉴欧洲组合结构设计规范EC4的相关条文,考虑到组合梁混凝土板的有效宽度主要和梁跨度有关,和混凝土板的厚度关系不大,故取消了混凝土板有效宽度与厚度相关的规定。此外,借鉴欧洲组合结构设计规范EC4的方法引入连续组合梁等效跨径的概念,将混凝土板有效宽度的规定推广至连续组合梁。
严格而言,组合梁采用极限状态设计法,应使用与之相匹配的塑性有效翼缘宽度,近年来,组合梁的塑性阶段有效宽度试验研究已开展较多,也积累了较多的数据,形成了较为可靠的设计公式(详见清华大学的相关研究)。本条计算组合梁混凝土翼板有效宽度的方法是基于组合梁在弹性阶段的受力性能所建立起来的,且比实际值略偏小,而当组合梁达到极限承载力时,混凝土翼板已进入塑性状态,此时翼板中的应力分布趋向均匀,塑性阶段混凝土翼板的有效宽度远大于弹性阶段,因此本条规定低估了极限状态时楼板对承载力的实际贡献,与组合梁的极限状态设计法并不完全匹配。因此将根据弹性分析得到的翼板有效宽度应用于塑性计算,计算结果偏于安全。
本条主要针对组合梁截面的承载能力验算,在进行结构整体内力和变形计算时,当组合梁和柱铰接或组合梁作为次梁时,仅承受竖向荷载,不参与结构整体抗侧,试验结果表明,混凝土翼板的有效宽度可统一按跨中截面的有效宽度取值。
14.1.3 组合梁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包括挠度和负弯矩区裂缝宽度验算,应采用弹性分析方法,并考虑混凝土板剪力滞后、混凝土开裂、混凝土收缩徐变、温度效应等因素的影响。原规范仅具体给出了组合梁的挠度计算方法,并提出要验算连续组合梁负弯矩区段裂缝宽度的要求。本次修订明确了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组合梁的验算内容以及需要考虑的因素,同时还对计算模型和各因素的考虑方法进行了具体说明,方便设计人员操作。组合梁的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可按弹性理论进行,原因是在荷载的标准组合作用下产生的截面弯矩小于组合梁在弹性阶段的极限弯矩,即此时的组合梁在正常使用阶段仍处于弹性工作状态。温度荷载以及混凝土收缩徐变效应可能会影响组合梁正常使用阶段的内力、变形以及负弯矩区裂缝宽度,应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中予以充分的考虑。
在计算组合梁的挠度时,可假定钢和混凝土都是理想的弹塑性体,从而将混凝土翼板的有效截面除以钢与混凝土弹性模量的比值αE,换算为钢截面(为使混凝土翼板的形心位置不变,将翼板的有效宽度除以αE即可),再求出整个梁截面的换算截面刚度EIeq。此外,国内外的试验研究结果表明,由混凝土翼板和钢梁间相对滑移引起的附加挠度在10%~15%,采用焊钉等柔性连接件时(特别是部分抗剪连接时),该滑移效应对挠度的影响不能忽略,否则将偏于不安全,因此在计算挠度时需要对换算截面刚度进行折减。对连续组合梁,因负弯矩区混凝土翼板开裂后退出工作,所以实际上是变截面梁。故欧洲组合结构设计规范EC4规定:在中间支座两侧各0.15l(l为一个跨间的跨度)的范围内确定梁的截面刚度时,不考虑混凝土翼板而只计入在翼板有效宽度be范围内负弯矩钢筋截面对截面刚度的影响,在其余区段不应取组合梁的换算截面刚度而应取其折减刚度,按变截面梁来计算其变形,计算值与试验结果吻合良好。
连续组合梁除需验算变形外,还应验算负弯矩区混凝土翼板的裂缝宽度。验算裂缝宽度首先需要进行内力分析,得到支座负弯矩截面的内力值,由于支座负弯矩区混凝土板的开裂,连续组合梁在正常使用阶段会出现明显的内力重分布现象,为方便设计,可以采用弯矩调幅法来计算连续组合梁的支座负弯矩值,即先按未开裂弹性分析得到支座负弯矩,然后对该支座负弯矩进行折减,折减幅度即为调幅系数,调幅系数的取值建议根据已有的试验数据确定,具体可见本标准第10.2.2条。
钢材与混凝土材料的温度线膨胀系数几乎相等(约为1.0×10-5~1.2×10-5。当二者温度同时提高或降低时,其温度变形基本协调,可以忽略由此引起的温度应力。但是,由于钢材的导热系数是混凝土的50倍左右,当外界环境温度剧烈变化时,钢材的温度很快就接近环境温度,而混凝土的温度则变化较慢,两种材料间的温度差将会在组合梁内产生自平衡应力,即为温度应力。对于简支组合梁,温度差会引起梁的挠曲变形和截面应力重分布;对于连续组合梁或者其他超静定结构,温度差还会引起进一步的约束弯矩,从而对组合梁的变形和负弯矩抗裂造成影响。对于一般情况下在室内使用的组合梁,温度应力可以忽略。对于露天环境下使用的组合梁以及直接受热源辐射作用的组合梁,则需要计算温度应力。露天使用的组合梁,截面温度场的分布非常复杂。为简化分析,计算时通常可以假定:忽略同一截面内混凝土翼板和钢梁内部各自的温度梯度,整个截面内只存在混凝土与钢梁两个温度,温度差由两个温度决定;沿梁长度方向各截面的温度分布相同。一般情况下,钢梁和混凝土翼板间的计算温度差可采用10℃~15℃,在有可能发生更显著温差的情况下则另作考虑。
混凝土在空气中凝固和硬化的过程中会发生水分散发和体积收缩。影响混凝土收缩变形的主要因素有组成成分、养护条件、使用环境以及构件的形状和尺寸等。对于素混凝土,其长期收缩变形在几十年后可达(300~600)×10-6,在不利条件下甚至可达到1000×10-6。混凝土收缩也会在组合梁内引起自平衡的内力,效果类似于组合梁的温度应力。由于翼板内配置的钢筋可以阻止混凝土的收缩变形,钢筋混凝土翼板的收缩可取为(150~200)×10-6,相当于混凝土的温度比钢梁降低15℃~20℃,本标准的建议值为15℃。
混凝土徐变会影响组合梁的长期性能,可采用有效弹性模量法进行计算。当计算考虑混凝土徐变影响的组合梁长期挠度时,应采用荷载准永久值组合,混凝土弹性模型折减为原来的50%,即钢与混凝土弹性模量的比值取为原来的2倍。而在荷载标准组合下计算裂缝的公式中已经考虑了荷载长期作用的影响,因此无需在组合梁负弯矩区裂缝宽度验算中另行考虑混凝土徐变的影响因素。
14.1.4 组合梁的受力状态与施工条件有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混凝土未达到强度前,需要对钢梁进行施工阶段验算;第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验算需要考虑施工方法和顺序的影响,包括变形和裂缝宽度验算。对于不直接承受动力荷载以及板件宽厚比满足塑性调幅设计法要求的组合梁,由于采用塑性调幅设计法,组合梁的承载力极限状态验算不必考虑施工方法和顺序的影响。而对于其他采用弹性设计方法的组合梁,其承载力极限状态验算也需考虑施工方法和顺序的影响。
具体而言,可按施工时钢梁下有无临时支撑分别考虑:
对于施工时钢梁下无临时支撑的组合梁,应分两个阶段进行计算:第一阶段在混凝土翼板强度达到75%以前,组合梁的自重以及作用在其上的全部施工荷载由钢梁单独承受,此时按一般钢梁计算其强度、挠度和稳定性,但按弹性计算的钢梁强度和梁的挠度均应留有余地,梁的跨中挠度除满足本标准附录A的要求外,尚不应超过25mm,以防止梁下凹段增加混凝土的用量和自重;第二阶段当混凝土翼板的强度达到75%以后,所增加的荷载全部由组合梁承受,在验算组合梁的挠度以及按弹性分析方法计算组合梁的强度时,应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计算所得的挠度或应力相叠加,在验算组合梁的裂缝宽度时,支座负弯矩值仅考虑第二阶段形成组合截面之后产生的弯矩值,在第二阶段计算中,可不考虑钢梁的整体稳定性,而组合梁按塑性分析法计算强度时,则不必考虑应力叠加,可不分阶段按照组合梁一次承受全部荷载进行计算。
对于施工时钢梁下设临时支撑的组合梁,则应按实际支承情况验算钢梁的强度、稳定及变形,并且在计算使用阶段组合梁承受的续加荷载产生的变形和弹性应力时,应把临时支承点的反力反向作为续加荷载。如果组合梁的设计是变形控制时,可考虑将钢梁起拱等措施。对于塑性分析,有无临时支承对组合梁的极限抗弯承载力均无影响,故在计算极限抗弯承载力时,可以不分施工阶段,按组合梁一次承受全部荷载进行计算。同样,验算连续组合梁的裂缝宽度时,支座负弯矩值仅考虑形成组合截面之后施工阶段荷载及正常使用续加荷载产生的弯矩值,因此为了有效控制连续组合梁的负弯矩区裂缝宽度,可以先浇筑正弯矩区混凝土,待混凝土强度达到75%后,拆除临时支承,然后再浇筑负弯矩区混凝土,此时临时支承点的反力产生的反向续加荷载就无需计入用于验算裂缝宽度的支座负弯矩值。
在连续组合梁中,栓钉用于组合梁正弯矩区时,能充分保证钢梁与混凝土板的组合作用,提高结构刚度和承载力,但用于负弯矩区时,组合作用会使混凝土板受拉而易于开裂,可能会影响结构的使用性能和耐久性。针对该问题,可以采用优化混凝土板浇筑顺序、合理确定支撑拆除时机等施工措施,降低负弯矩区混凝土板的拉应力,达到理想的抗裂效果。
14.1.5 部分抗剪连接组合梁是指配置的抗剪连接件数量少于完全抗剪连接所需要的抗剪连接件数量,如压型钢板混凝土组合梁等,此时应按照部分抗剪连接计算其受弯承载力。国内外研究成果表明,在承载力和变形都能满足要求时,采用部分抗剪连接组合梁是可行的。
14.1.6、14.1.7 尽管连续组合梁负弯矩区是混凝土受拉而钢梁受压,但组合梁具有良好的内力重分布性能,故仍然具有很好的经济效益。负弯矩区可以利用混凝土板钢筋和钢梁共同抵抗弯矩,通过弯矩调幅后可使连续组合梁的结构高度进一步减小。欧洲组合结构设计规范EC4建议,当采用非开裂分析时,对于第一类截面,调幅系数可取40%,第二类截面30%,第三类截面20%,第四类截面10%,而原规范给出的符合塑性调幅设计法要求的截面基本满足第一类截面要求,且全部满足第二类截面要求。因此原规范规定的不超过15%的调幅系数比欧洲钢结构设计规范EC3:Design of steel structures保守得多,根据连续组合梁的试验结果,15%也低估了连续组合梁良好的内力重分布性能,影响了连续组合梁经济效益的发挥。由于发展组合梁塑性不仅需要钢结构的特殊规定,同时混凝土楼板也应满足相应的要求,本次修订将连续组合梁承载能力验算时的弯矩调幅系数上限定为20%。
板件宽厚比不符合本标准第10.1.5条规定的截面要求时,组合梁应采用弹性设计方法。此外,焊钉能为钢板提供有效的面外约束,因此具有提高板件受压局部稳定性的作用,若焊钉的间距足够小,则即使板件不符合塑性调幅设计法要求的宽厚比限值,同样能够在达到塑性极限承载力之前不发生局部屈曲,此时也可采用塑性方法进行设计而不受板件宽厚比限制,本次修订参考了欧洲组合结构设计规范EC4的相关条文,给出了不满足板件宽厚比限值仍可采用塑性调幅设计法的焊钉最大间距要求。
14.1.8 组合梁的纵向抗剪验算作为组合梁设计最为特殊的一部分,应引起足够的重视。本次修订增加了第14.6节,专门就组合梁的纵向抗剪验算进行详细说明。
因为板托对组合梁的强度、变形和裂缝宽度的影响很小,故可不考虑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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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钢与混凝土组合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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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疲劳计算及防脆断设计
- 16.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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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3 构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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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1 一般规定
- 17.2 计算要点
- 17.3 基本抗震措施
- 18 钢结构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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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3 隔热
- 附录A 常用建筑结构体
- A.1 单层钢结构
- A.2 多高层钢结构
- A.3 大跨度钢结构
- 附录B 结构或构件的变形容许值
- B.1 受弯构件的挠度容许值
- B.2 结构的位移容许值
- 附录C 梁的整体稳定系数
- 附录D 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
- 附录E 柱的计算长度系数
- 附录F 加劲钢板剪力墙的弹性屈曲临界应力
- F.1 仅设置竖向加劲的钢板剪力墙
- F.2 设置水平加劲的钢板剪力墙
- F.3 同时设置水平和竖向加劲肋的钢板剪力墙
- 附录G 桁架节点板在斜腹杆压力作用下的稳定计算
- 附录H 无加劲钢管直接焊接节点刚度判别
- 附录J 钢与混凝土组合梁的疲劳验算
- 附录K 疲劳计算的构件和连接分类
- 本标准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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