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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 回水口和泄水口
4.10.1 溢流回水槽内溢流回水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溢流回水槽回水口数量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N——溢流回水槽内回水口数量(个);
Q——溢流回水槽计算回水量(m3/h),逆流式池水循环净化系统按池子的全部循环水量计算,混合流式池水循环净化系统按本规程第4.3.3条的规定计算;
qd——单个回水口流量(m3/h)。
2 设有多个溢流回水口时,单个溢流回水口的接管直径不应小于50mm,设置间距不宜大于3.0m。
3 设有安全气浪设施的跳水池溢流回水槽内溢流回水口的总流量应按循环流量的2倍计算。
4 应采用有消声措施的溢流回水口。
4.10.2 池底回水口的设置及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具有防旋流、防吸入、防卡入功能;
2 每座水池的池底回水口数量不应少于2个,间距不应小于1.0m,且回水流量不应小于池子的循环水流量;
3 设置位置应使水池各给水口的水流至回水口的行程一致;
4 应配置水流通过的顶盖板,盖板的水流孔(缝)隙尺寸不应大于8mm,孔(缝)隙的水流速度不应大于0.2m/s。
4.10.3 回水口与回水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溢流回水沟内溢流回水口与回水管的连接应符合本规程第4.7.5条的规定;
2 池底回水口应以并联形式与回水总管连接。
4.10.4 泄水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逆流式池水循环系统应独立设置池底泄水口;
2 顺流式和混流式池水循环系统宜采用池底回水口兼作泄水口;
3 重力式泄水时,泄水管不应与其他排水管道直接连接;
4 泄水口数量宜按泄空时间不宜超过6h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
5 应设在水池的最低位置处;
6 格栅表面应与池底最低处表面相平。
4.10.5 回水口及泄水口的构造和材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池底成品回水口和泄水口应为喇叭口形式,回收口顶盖应设表面光洁、无毛刺的过水格栅。
2 池底回水口和泄水口的格栅表面积不应小于接管截面积的6倍。格栅开孔面积不宜超过格栅表面积的30%。
3 池底成品回水口和泄水口的格栅盖板材质应与主体材质一致;坑槽式回水口及泄水口格栅盖板、盖座应采用耐冲击、耐腐蚀、耐老化、不污染水质、不变形和高强度的材料制造。
4.10.1 游泳池、水上游乐池及文艺演出池的回水分两种类型:溢流回水沟内溢流回水口及池底回水口,两者构造不同。
目前国内尚无溢流回水沟设置一个回水口的回水口产品,应由设计人员根据溢流水流计算,并绘制加工制造图纸或按生产企业提供的产品参数计算确定。
跳水池设置有安全气浪保护设施时,一旦安全气浪设施开启运行,其溢流水量增加较多且水流急,工程实践证明,按循环流量2倍计算是可行的。工程实践证明,为不使溢流水淹没池岸,设有安全气浪保护设施的跳水池宜在溢流回水沟外设高出溢流回水沟上表面150mm~200mm的跳水池池岸。
4.10.2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游泳池、水上游乐池级文艺演出池等池子的回水口的过流量应满足池水的循环流量的要求是保证池水净化处理的基本要求。如回水口数量偏少,则会使池水循环流量减少,其净化处理后的流量变小,这样无法保证净化处理后的水进入游泳池或娱乐池能有效更新替换池内未被净化的池水,达不到在设计规定的池水循环周期内对池水浑浊度的要求,造成池水浊度增加,这是不允许的。如果回水口数量偏多,则会使池水的循环流量增加,这就增加了水过滤器的负荷,造成水过滤器积污较快,增加其反冲洗次数,浪费水资源和增加系统的运行成本。
对每座池子规定回水口不应少于2个是防止一旦其中一个回水口被杂物堵塞或意外被遮盖不产生以下后果,而作出的规定。回水口过流量减小甚至断流,造成池水不能及时得到净化处理,影响池水的水质。池水回水口减少后,在顺流式池水循环系统中,因循环水泵吸水管与其直接连接,因其水泵的抽吸作用,会在剩余的回水口处产生负压吸附式的旋流、涡流出现.这会对游泳者、戏水者,特别是儿童池和幼儿池发生儿童、幼儿被负压吸附住不能活动,致使肠道被吸出的事故发生,成人则会因池底坡度大、池底表面积污光滑不能及时走出,也会发生溺水事故。间距不应小于1.0m的要求,是防止其中一个被游泳者遮盖或出现故障,池水回水不会产生断流及减少另一个为堵塞回水口的虹吸旋流带来的安全隐患。
本规程要求池底回水口的位置与池子给水口水流流程相一致,是防止水流产生短流,造成部分回水口过流量过大,并在该回水口处出现涡流。另一部分回水口过流量偏小,并在该回水口处形成死水区,致使该处池水不能得到及时净化处理而使污染增加、水质恶化。
规定回水口应配置缝隙宽度不应大于8mm的格栅盖板是为了保证游泳者和戏水者的安全,即不能将他们的脚趾被卡住造成伤害。
对格栅盖板孔隙水流速度不超过0.2m/s的规定是为了回水水流平稳,防止出现负压抽吸漩涡水流现象的产生造成安全事故,这是保证游泳者、戏水者的安全的有效措施。
实施与检查控制。
1 实施:在采用顺流式和混合流的池水循环方式的游泳池、水上游乐池等工程设计中,应严格按照本规程规定执行。顺流式和混合流的池水循环方式的游泳池、水上游乐池工程中,允许池底回水口与池底泄水口合用。其位置应设在池底的最低标高处。其数量应能保证池子的循环流量要求,又能满足池子规定时间内将池水全部泄空的要求。回水口在池内的位置、数量、规格、做法应作为设计配合资料提供给建筑及结构专业。回水口和泄水口目前尚无国家及行业产品标准,市场上的此类产品均为各生产厂的企业标准。因此在设计选用和采购时应按以下两方面对其进行验算:每个回水口(泄水口)格栅孔的开孔面积不应超过回水口(泄水口)平面尺寸面积的50%,以确保具有足够的强度;按池水的循环流量,在满足本条第3款规定的条件,计算确定回水口(泄水口)的数量。
2 检查:根据设计图纸或设计说明所示游泳池、娱乐池的平、剖面尺寸,池子的循环流量、回水口(泄水口)规格、数量和设置位置进行核对是否符合本条条文之各项规定;核对所选用回水口(泄水口)开孔孔隙尺寸是否符合本条第4款之规定;根据设计图布置的回水口(泄水口)的位置、数量、规格,按设计说明中要求的池水循环流量校核其开孔孔隙的水流速度是否符合本条第4款的规定。
4.10.3 本条款规定了游泳池等回水口与回水管的接管要求。
在进行游泳池投入使用前的池水循环净化系统的调试过程中,对采用多个池底回水口串联接管系统中及游泳池采用设置池底回水沟仅一端设接管的系统中,出现接管最起端回水口及回水沟最起端无水流(表现水面无任何扰动),而末端回水口及回水沟末端的池水表面出现较大漩涡流现象,这反映出了池水回水水流不均衡,最起端的回水口或回水沟无回水或极少回水水流,成为死水区,这对保证池内水质均匀极为不利。为防止此现象的再次发生,本条规定了顺流式池水循环时,设有多个池底回水口应该并联接管的要求。
4.10.4 由于逆流式循环,池底仅有给水口,故应单独设置池底泄水口。顺流式循环的回水口可兼作泄水口,但在设备机房应设泄水管。池底回水口、泄水口及坑槽回水口的格栅顶盖均有成套产品。但由于国内尚无该产品的国家及行业标准,这些产品均按企业标准生产制造,不同生产厂的产品其设计参数不完全一致。设计选用时应按本规程第4.10.2条第2款的规定并结合本条第2款的规定,对其进行核算后再行选用。
池底为重力流泄水时应通过机房集水坑间泄水,以保证不与排水管道的连接。
泄水口与回水口可以共用,但为满足泄空池水要求,则应设在池底最低标高处。
成品回(泄)水口是埋设在池底。坑槽式回水口为土建型,仅配格栅盖板和座盖(详见国家标准网集《游泳池设计及附件安装》10S605中第85、86页)。要求施工中同定应牢靠,防止盖板移位和紧固件松动高出池底表面,给游泳、戏水者造成擦伤危险。
4.10.5 本条规定回水口应为喇叭口形式是指成品型回水口,其目的是扩大进水面积,满足开孔孔隙水流速度不大于0.2m/s的要求。工程实践证明当回水口、泄水口过水总面积达到连接的回水管、泄水管截面积6倍~10倍,亦可满足要求。
如有条件,坑槽式土建型回水口的接管宜为渐缩式喇叭口为好。
成品回水口、泄水口及坑槽式土建回水口、泄水口的格栅盖板,因其长期浸泡在有化学药剂残留的池水中,为保证不被冲击、不被破损和耐化学药品残留腐蚀不变形,则应采用高强度的塑料制品或不锈钢等材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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