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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2018年第256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的公告

    现批准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 50337-2018,自2019年4月1日起实施。原国家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 50337-2003同时废止。

    本标准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www.mohurd.gov.cn)公开,并由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11月1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基本规定;3.城市生活垃圾产量预测;4.环境卫生收集设施;5.环境卫生转运设施;6.环境卫生处理及处置设施;7.其他环境卫生设施。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调整了原规范对于环境卫生设施的分类,将环境卫生设施分为环境卫生收集设施、环境卫生转运设施、环境卫生处理及处置设施和其他环境卫生设施;

    2.删除了术语;

    3.增加了生活垃圾收集站、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和环卫工人作息场所的内容;取消了原规范中环境卫生车辆通道、粪便污水前端处理设施、车辆清洗站等内容;

    4.增加或调整了生活垃圾焚烧厂、堆肥处理设施、粪便处理设施等的选址原则、用地标准、防护要求等;

    5.取消了强制性条文。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成都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成都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9栋1单元22楼,邮政编码:610000)。

    本标准主编单位:成都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青岛市城市管理局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 (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沈莉芳 汪小琦 曾九利 胡滨 刘畅 吴冰思 蒋宇 杨晓光 宫渤海 王迪 吴善荀 阮晨 宋薇 万云峰 曾晶 赵华勤 庞立习 崔宝山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王静霞 史怀昱 刘奇志 严勃 金忠民 袁锦富 郝天文 宋军 沈山 徐海云 仝德良 金宜英

 


条文说明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 50337-2018,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8年11月1日以第256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标准是在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 50337-2003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成都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是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成都市市容环境管理局、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主要起草人员是郑连勇、郭大忠、李万友、桑钢、杜小勇、黄国玎、舒德文、秦晓燕、袁舸、曾光旭、陈文、张樵、李毅、徐文龙、徐海云、邱书杰、马勤。
    本标准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开展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工作,并参考了大量国内外已有的相关法规、技术标准,征求了专家、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对于原规范以及标准修订的意见,并与相关国家标准、规范相衔接。
    为便于广大规划设计、管理、科研、学校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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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 GB/T 50337-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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