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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总平面布置


4.1.1 铁路客站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铁路客站流线与功能布局便于旅客乘降和疏解。
    2 铁路客站与城市轨道交通、道路等连接顺畅。
    3 功能布局、标高设计、交通组织、景观设计与城市规划相衔接。
    4 有利于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并留有发展余地。
4.1.2 铁路客站场地设计高程应符合国家和地方防洪、防涝标准规定,并应与当地控制性规划相协调。
4.1.3 铁路客站站房形式应根据线路条件、地形条件、站区规划、城市配套设施、综合开发和运营管理模式等因素确定。
4.1.4 铁路客站总平面流线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旅客进站、出站和换乘流线应短捷。
    2 特大型、大型铁路客站的进站、出站旅客流线应分开设置。
    3 旅客流线与车辆、行包和邮件流线宜相对独立,避免交叉。
4.1.5 铁路客站站房应设置站房平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平台长度不应小于站房主体建筑长度。
    2 与车站广场衔接的平台宽度,特大型站不宜小于35m,大型站不宜小于25m,中小型站不宜小于10m。
    3 采用立体交通布局的铁路客站,其平台应分层设置,每层平台的宽度不宜小于10m。
4.1.6 铁路客站应根据需要设置垃圾收集设施、转运站及垃圾转运跨线设施。
4.1.7 行包托取处附近应设置专用停车场,停车场与行包托取处之间应设置便于行包运输的通道。
4.1.8 铁路客站应设置内部停车场,其规模可根据使用需求和车站所在地停车场配建标准计算确定。

条文说明
4.1.3 常见的站房形式主要有线侧式站房(包括线侧平式站房、线侧上式站房和线侧下式站房)、线端式站房(包括线端平式站房、线端上式站房和线端下式站房)、线正上式站房(又称线上式站房)和线正下式站房(又称线下式站房、桥式站房)。近年,随着铁路技术的发展,又产生了一种新的站房形式,即地下车站。
    条文中的“运营管理模式”是指先检票后候车或先候车后检票的模式。不同管理模式也会对站房形式产生较大影响。
4.1.4 各种流线短捷、避免互相交叉干扰是建筑流线设计的一般要求。在特大型、大型铁路客站设计中,以方便旅客为原则,在满足使用、安全的前提下,对铁路客站各种流线,尤其是进站、出站旅客流线实现平面或空间上分流,是体现交通建筑特点的主要要求。目前铁路客站结合站房形式采用的平进下出、上进下出等旅客流线形式,取得了良好的疏导效果。
4.1.5 站房平台有足够宽度,可以避免人群拥挤,保证旅客走行通畅。平台宽度不包括设在平台上的楼梯、自动扶梯、电梯等竖向交通设施的宽度。采用立体交通布局的铁路客站,其分层设置的平台包括高架落客区平台和地面层平台。本条是在对既有站房平台宽度调查的基础上确定的,调查情况详见说明表4.1.5。
4.1.7 本条主要是为方便旅客托取行包而制定。停车场的规模要根据行包件数确定,并需满足托取行包车辆的停放要求。当停车场与行包托取处存在高差时,二者之间需设置坡道以方便行包搬运。
4.1.8 对于停车场的配建标准,各省市规划部门根据各自经济发展情况出台了不同的标准和管理文件。如《天津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标准》J10484-2010,《上海市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库(场)设置标准》《青岛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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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旅客车站设计规范 TB10100-2018(202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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