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10.2 供配电
10.2.1 中型及以上铁路客站的变电所宜设置在站房内。
10.2.2 铁路客站的一级负荷应由双重电源供电。用电负荷分级和供电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铁路电力设计规范》TB 10008的规定。
10.2.3 特大型铁路客站应设置柴油发电机组,重要的大型铁路客站和中型及以上的地下铁路客站宜设置柴油发电机组。
10.2.4 铁路客站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宜采用应急电源装置(EPS)或由照明灯具自带蓄电池和浮充电装置作为后备电源。
10.2.5 铁路客站设有光伏发电、热电联产等分布式发电系统时,其设备配置、主接线形式及运行方式应符合并网条件等电网要求。
10.2.6 铁路客站低压配电干线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同区域、同类别用电负荷宜合用配电干线。
2 广告及商业配套设施等需要另行核算成本的负荷与旅客运营负荷宜分回路供电。
3 公共区照明宜采用专用配电回路。
4 应急照明和消防负荷应采用专用配电回路。中型及以上铁路客站的区域总配电装置处,可根据防火分区和建筑布局分出专用配电回路。
条文说明
10.2.1 中型及以上铁路客站若采用由外部引入低压电源的方式供电,会因供电半径过长造成线缆消耗多、线路能耗增高,技术经济不合理。考虑一般中型及以上铁路客站具备布置变电所的条件,故本条规定在站房主体建筑内设置变电所。
10.2.3 重要的大型铁路客站指的是省会城市、交通枢纽城市内的铁路客站。设置柴油发电机组主要为消防等重要的一级负荷提供后备电源。
10.2.6 关于铁路客站低压配电干线系统的说明:
3 公共区照明采用专用配电回路,是为了尽可能避免照明受其他负荷影响造成中断,引起公共秩序混乱。
4 当站房规模较大时,若应急照明和消防专用回路均由变电所直接配出,将显著增加线缆数量。如果能利用好防火分区和建筑布局条件,在区域总配电装置处划分消防专用回路,可以明显减少线缆数量。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说明 返回
顶部
目录导航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总体设计
- 3.1 一般规定
- 3.2 车站规模
- 3.3 接口设计
- 4 总平面
- 4.1 总平面布置
- 4.2 城市配套设施
- 5 站房建筑
- 5.1 一般规定
- 5.2 集散厅
- 5.3 候车区(厅、室)
- 5.4 售票用房
- 5.5 其他服务设施
- 5.6 客运作业及附属用房
- 5.7 行包用房
- 5.8 空间环境
- 5.9 内部装修与构造
- 5.10 建筑幕墙与金属屋面
- 5.11 建筑节能
- 5.12 口岸站
- 5.13 地下车站
- 6 客运服务设施
- 6.1 站台、雨棚
- 6.2 跨线设施
- 6.3 检票口
- 6.4 电梯与自动扶梯
- 6.5 公共信息导向系统
- 7 结构
- 7.1 一般规定
- 7.2 荷载与作用
- 7.3 材料
- 7.4 特殊结构
- 7.5 地下车站结构
- 7.6 基础
- 7.7 深基坑
- 7.8 雨棚与站台墙
- 7.9 其他
- 8 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 8.1 一般规定
- 8.2 室内外空气设计参数
- 8.3 供暖
- 8.4 通风
- 8.5 空气调节
- 8.6 其他
- 9 给水排水
- 9.1 一般规定
- 9.2 给水
- 9.3 排水
- 10 电气与照明
- 10.1 一般规定
- 10.2 供配电
- 10.3 照明
- 11 客运服务信息系统
- 11.1 一般规定
- 11.2 旅客服务信息系统
- 11.3 客票系统
- 11.4 其他
- 12 无障碍设施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