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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4.1.1  疾控中心的建筑布局应与管理方式、功能要求、工艺流程相适应,合理安排实验、业务、保障、行政等用房,做到建筑功能分区明确。

4.1.2  疾控中心主体建筑应采用便于室内空间灵活分隔的柱网布置,隔墙宜采用轻质材料。

4.1.3  各功能分区的人流、物流的运行路线应合理安排,避免交叉污染。

4.1.4  建筑物出入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实验用房的人员、实验物品的出入口宜分别设置;

    2  实验污物宜有单独的出入口;

    3  卫生应急救援、突发事件处置、疫苗运输等建筑出入口处,应有机动车停靠的平台和雨篷。当设置坡道时,坡度不得大于1/10。

4.1.5  疾控中心的各建筑物、各功能分区和房间,应在明显位置设置标识。

4.1.6  产生噪声和振动的设备机房,不宜与实验、业务、行政管理等用房相毗邻,并应采取有效的消声、隔声、减振措施。

4.1.7  无特殊要求的实验室,应利用自然采光和通风。

4.1.8  电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二层及以上实验用房宜安装电梯;

    2  客梯和货梯宜分别设置,当货梯数量不小于两部时,宜设置独立的污物梯;

    3  货梯规格应满足实验设备维修更换的要求。

4.1.9  楼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楼梯的位置,应满足功能分区、竖向交通及消防疏散的要求;

    2  无货运电梯时,楼梯尺寸应满足各种实验设备安装、维修更换的要求。

条文说明

4.1.1  疾控中心建设项目,由实验用房、业务用房、保障用房和行政用房等部分组成。疾控中心建设项目构成根据履行基本职能、完成基本任务的需要确定。各类工作用房建筑面积所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应符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标127-2009)的规定。当采用分散布局时,实验用房与其他功能用房应分区明确,避免相互干扰,既注重实验室建筑特性的体现,也应科学安排实验工艺以及合理组织人流与物流。

4.1.2  疾控中心实验室具有针对性与多样性的特点,需根据实验的对象、内容与要求设计、建造。实验用房宜采用框架(剪)或钢结构,有利于提供大面积的敞开空间以便各种类型实验室和业务用房的布置与建造。同时,也能满足疾控中心由于业务需求造成的频繁变换使用功能、实验仪器设备的更新换代和实验室改造需求。

4.1.3  处理好人流、物流,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避免流线混杂、相互干扰和交叉污染。

4.1.8  实验建筑物的电梯,按照用途可分为客梯和货梯;按照清洁要求可分为清洁梯和污物梯。根据我国现行的有关建筑标准与规范要求,高层建筑必须安装电梯,多层建筑可不设电梯。由于实验室建筑功能复杂,经常搬运实验物资和仪器设备,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实验和业务用房楼宜安装电梯。无论是高层还是多层实验建筑物,至少应设有一部货梯或至少有一部客梯兼做货梯,以便实验用品,特别是大型仪器设备的垂直运输,有条件者,宜单独设置污物梯;无污物梯的,货梯可以兼做污物梯。货梯载重量、轿厢的内尺寸、开门尺寸等具体参数应考虑各种实验设备维修更换的要求。

4.1.9  无货运电梯时,至少有一部楼梯的梯段宽度及净高、休息平台宽度及净高应满足各种实验设备维修更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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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筑技术规范 GB5088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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